论我国成人意定监护监督程序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成人意定监护监督程序制度的构建
【摘要】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民法典》确立的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是解决此难题的有效手段之一。但是缺乏监督程序的意定监护制度必将对其发展带来阻碍,也满足不了社会需求。我国现行监护监督程序制度存在不足,需要借鉴国外关于意定监护监督程序法律制度的经验,来构建我国成人意定监护监督程序制度。
【关键词】意定监督程序制度 必要性 构建
2020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5388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的人口数为17603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2.6%。[]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深。老年人口数量的增长使得监护对象的数量也随之增长,意定监护制度必将有着更为广阔的适用空间。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第33条确立了成人意定监护制度,丰富了成人监护制度的类型,是成人监护领域的重大突破。不过,《民法典》第33条规定[]只是我国意定监护制度建构的第一步,如果缺乏意定监护监督程序制度的构建与运行,将会导致意定监护难以发挥预计功效。
一、成人意定监护监督程序制度的含义
成人意定监护监督制度是为了保证监护人履约行为的合法化,通过监督人或者监督机构对意定监护合同内容、监护环节采取的全方位督查措施,从而保障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制度。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意定监护监督作出相应的分类:其一,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可将意定监护监督分成公权监督、私权监督以及私权与公权相结合的监督。公权监督是指公共权力监督作为一种监督形式,由特定的公共权力机构指导和审查监护权的实施;私权监督是指通过排除国家的积极干预,借助个人力量来实现对监护行为的督查,即由与监护人无利益关系的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查来达到监督目的。私权与公权相结合的监督,是指特定的公权力机关与私人力量相结合,对监护事务进行监督。
其二,根据监督主体介入的时间不同,可将意定监护监督分成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指在意定监护合同生效之前,有关监督主体对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审查与确认。事中监督是在意定监护合同生效之后,监督主体对监护事务执行情况进行的督查。事后监督是指监护人不适当利用监护权或者监督人不适当履行职责,由法院进行追责的事后救济措施。
成人意定监护监督程序制度是指为了保证监护人履约行为的合法化,监督人或者监督机构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对意定监护合同内容、监护环节进行督查,从而保障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制度。该程序制度的主要涉及到意定监护合同的登记、监督人的选任、监督程序的启动与终止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如此,我国成人意定监护监督制度将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可有效降低监护权被滥用的风险,更充分地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二、构建成人意定监护监督程序的必要性
成人监护制度由于关系到行为能力的限制或者剥夺,因而与人权密切相关,域外法律都对此构建了相应的程序设置。首先,国际人权法对于监护的程序制度有明确要求。如1991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卫生保健的原则》中的第6条和1971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智力迟钝者权利宣言》中的第7条都对成人监护设置了实体法律规范和程序法律规范,以便有效督促监护人适当行使权利。其次,随着成人监护制度的改革,有些域外地区也强化了程序保障。如法国、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成人监护法都规定了相应的程序。而在英美法系,程序要件规定的更为细致。关于此项制度的程序规范,2001年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颁布的《统一监护和保护程序法案》对此进行了专门规定;2005年英国《意思能力法》专门设置了援助机构,辅助判断能力不足之人发出监护申请。可见,域外法律都非常重视监护制度程序方面的设置。
综观我国成人意定监护监督的现行法律条文,监护监督的程序要件缺乏,主要体现在以下四项:一是现行立法没有确定意定监护监督人,所有关于监护监督人的选任程序立法处于空白状态;二是关于成人意定监护合同登记的程序,没有明确设置;三是关于被监护人行为能力的认定程序,没有明确设置;四是关于成人意定监护监督的终止程序,现行法律缺乏设置。
现阶段,监护监督法律制度不仅要注重实体保护,而且要注重程序保护,这也是被监护人基本人权保障中程序保护的核心部分。缺乏实体性规范,则会导致制度漏洞,使程序性操作缺乏实体要件的依据。[]然而,只有实体性规范而没有程序性规范进行保障,被监护人的实体权益将犹如空中楼阁,立法价值可能无法实现。因此,我国的意定监护监督制度要促成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有机统一。
三、构建成人意定监护监督程序制度的具体建议
(一)意定监护合同预先登记
意定监护合同的登记程序,是指在意定监护合同生效之前,由监督机构对该合同及其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进行核查并予以认可的法定流程。意定监护合同是被监护人和监护人基于相互信任和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的合同。在订立时,双方当事人原则上必须在场,具备必
论我国成人意定监护监督程序制度的构建
本文2022-02-12 11:54:43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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