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XX区 2020 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石景山区 2020 年度领导干部
全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
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管理,压
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和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经
区委研究决定,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具
体通知如下:
一、述责述廉对象
1.区委、区人大(不驻会副主任除外)、区政府、区政协(不
驻会副主席除外)领导班子成员;
2.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3.行政机关、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成员;
4.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5.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 2 —
6.区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责述廉内容
1.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
看”的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制度,对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和
各类检查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
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警
示教育活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方
面突出问题自查和整治情况;
4.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加强“四
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
阻击战,全力做好“十三五”收官和谋划“十四五”开局工作,
高水平建设首都城市西大门情况;
5.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
格要求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报告等制度情况。
三、参加评议的人员
— 3 —
1.对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为区委常委,部分区
委委员、候补委员,部分区纪委常委;
2.对区人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为同级领导班子
成员,部分区人大常委、区人大内设部门负责人,区纪委相关执
纪监督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3.对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为同级领导班子
成员,部分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区纪委相关执纪监督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4.对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为同级领导班子
成员,部分区政协常委、区政协内设部门负责人,区纪委相关执
纪监督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5.对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为同级领
导班子成员,部分区纪委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区纪委派出(驻)
机构负责人;
6.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为同级领
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区纪委相关执纪监督部门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
四、述责述廉程序
1.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领导干部对照述责述廉主要内
容,结合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既有成绩的总
结,也要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篇幅在 2000 字之内,并在一
定范围内公开;
— 4 —
2.述责述廉采取现场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班子成员在
同级党委(党组)扩大会议(不设党委(党组)单位和部门在领
导班子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并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3.现场民主评议。各单位按照评议表模板(见附件),逐一
填写班子成员姓名,按照参加评议人数(评议人员含参会的纪检
监察组织负责人)打印并负责在述责述廉会上发放;参加评议人
员结合述责述廉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提出对述责述廉对象的评
议意见,在述责述廉会上无记名填写评议表;
4.汇总、反馈评议结果。会议结束后,参会的监督检查室或
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收回、统计评议表,并向同级党委(党组)
反馈评议结果;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设党委(党组)
单位由主要负责人)向述责述廉对象反馈;
5.述责述廉对象对评议意见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一定
范围内公开;
6.2 月底前,各单位将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电子版)
通过政务网分别报至区委办“秘书二科”邮箱和区纪委区监委相
应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街道工委、机关工委、法院、检察院报至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箱。
五、工作要求
1.述责述廉由各级党委(党组)具体组织实施,于 2 月底前
完成;
— 5 —
2.区纪委区监委要加强监督,相关监督检查室参加各街道工
委、机关工委、法院、检察院的相关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派驻监督单位的相关会议。同时,将各级各部门开展述责述廉工
作情况纳入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
3.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严格按要求做好述
责述廉相关工作;主动邀请监督检查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
会;区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并按要求上
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
附件:1.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评议表(一把手)
全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
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管理,压
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和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经
区委研究决定,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具
体通知如下:
一、述责述廉对象
1.区委、区人大(不驻会副主任除外)、区政府、区政协(不
驻会副主席除外)领导班子成员;
2.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3.行政机关、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成员;
4.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5.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 2 —
6.区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责述廉内容
1.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
看”的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制度,对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和
各类检查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
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警
示教育活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方
面突出问题自查和整治情况;
4.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加强“四
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
阻击战,全力做好“十三五”收官和谋划“十四五”开局工作,
高水平建设首都城市西大门情况;
5.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
格要求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报告等制度情况。
三、参加评议的人员
— 3 —
1.对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为区委常委,部分区
委委员、候补委员,部分区纪委常委;
2.对区人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为同级领导班子
成员,部分区人大常委、区人大内设部门负责人,区纪委相关执
纪监督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3.对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为同级领导班子
成员,部分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区纪委相关执纪监督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4.对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为同级领导班子
成员,部分区政协常委、区政协内设部门负责人,区纪委相关执
纪监督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5.对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为同级领
导班子成员,部分区纪委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区纪委派出(驻)
机构负责人;
6.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为同级领
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区纪委相关执纪监督部门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
四、述责述廉程序
1.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领导干部对照述责述廉主要内
容,结合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既有成绩的总
结,也要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篇幅在 2000 字之内,并在一
定范围内公开;
— 4 —
2.述责述廉采取现场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班子成员在
同级党委(党组)扩大会议(不设党委(党组)单位和部门在领
导班子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并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3.现场民主评议。各单位按照评议表模板(见附件),逐一
填写班子成员姓名,按照参加评议人数(评议人员含参会的纪检
监察组织负责人)打印并负责在述责述廉会上发放;参加评议人
员结合述责述廉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提出对述责述廉对象的评
议意见,在述责述廉会上无记名填写评议表;
4.汇总、反馈评议结果。会议结束后,参会的监督检查室或
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收回、统计评议表,并向同级党委(党组)
反馈评议结果;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设党委(党组)
单位由主要负责人)向述责述廉对象反馈;
5.述责述廉对象对评议意见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一定
范围内公开;
6.2 月底前,各单位将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电子版)
通过政务网分别报至区委办“秘书二科”邮箱和区纪委区监委相
应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街道工委、机关工委、法院、检察院报至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箱。
五、工作要求
1.述责述廉由各级党委(党组)具体组织实施,于 2 月底前
完成;
— 5 —
2.区纪委区监委要加强监督,相关监督检查室参加各街道工
委、机关工委、法院、检察院的相关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派驻监督单位的相关会议。同时,将各级各部门开展述责述廉工
作情况纳入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
3.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严格按要求做好述
责述廉相关工作;主动邀请监督检查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
会;区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并按要求上
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
附件:1.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评议表(一把手)
关于开展XX区 2020 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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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1-01-21 17:11:38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24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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