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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18-04-28浏览:2175下载298次收藏



按照市法宣办《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蚌法宣办[2018]6号)要求,固镇县法宣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共6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2个,示范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各村均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将村务、财务、政务向全体村民公开、公示;并以创建文明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为目标,制定“村规民约”,严格执行选举制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村民自治、依法治理,村民的法治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1)、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通过组织各种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宣传工作,并在村部和人流集中地段拉横幅、张贴标语,通过培训法律明白人、巡回法庭、“农民讲坛”、文艺汇演、送法下乡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性。

(2)、民事调处工作。加强信息汇报交流,借鉴新的思想,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发现不安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立即制定调处方案,并及时化解。

(3)、安置帮教工作。各村针对刑释解矫人员,有明确专人开展帮教,村帮教领导小组每季度上门走访有记录。对安置帮教人员在生活上关心、在思想上重视,确保了无重新犯罪记录。  

(4)、依法治村工作。各村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村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较为完善,有会议记录;按村务公开程序,并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对重大事情做到随时公开。 

(5)、开展各项整治、惠民工作。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交通、卫生的检查和宣传,使村治安状况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开展“平安互助, 十户联防”惠民工程,构筑农村“安全网”,各项活动均有材料支撑,数据记录较为详实。 

(6)、宗教工作。对本村范围内的信教人员有数据统计,基本上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落实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活动。 

二、村“两委”班子法治素养基本情况

为提升村“两委”干部法治素养,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等采取不定期举行培训、上党课、积极参与县、乡举办的法治培训班,并邀请普法宣讲团到村讲座,结合发生的具体法治案例,培养村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并在工作中要自觉用法守法,运用法治途径化解矛盾,各村还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要求两委成员认清职务犯罪的危害,在涉农扶贫领域,基层村干部易发职务犯罪的情形以及相关法律对常见职位犯罪的立案标准及量刑规定,并强调在工作中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

经过长期努力,各村(居)民爱国守法意识不断增强,村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不断牢固,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和建设美丽乡村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更好地发挥示范村的示范带头作用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法宣办要求各乡镇、各司法所、各村(居)按照《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要求,每年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逐级上报,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稳步推进。

截止至本次调研结束,调研组已发现刘集镇杨湖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村“两委”干部因违纪近期被相关部门处理。县法宣办严格按照《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已安排刘集镇及刘集司法所将该村具体情况书面报告县法宣办,以便按要求及相关程序逐级上报(近期县法宣办将以书面形式报市法宣办建议撤消刘集镇杨湖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原连城镇城南村),现因城镇大建设进行了区划调整,已由连城镇城南村划归城关镇管理,现已更名为城关镇城南居,县法宣办已安排城关镇将该居委会具体情况报县法宣办,于近期上报市法宣办斟酌处理。

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特色及亮点

(一)法治建设工作有较大进展

    全县已规划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的村,在建设美丽乡村中,抓住机遇,将传统文化与法治元素相结合,在美丽乡村风景中突显法治文化。

(二)法治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全县美丽乡村率先完成了“六个一”,既:有一本《宪法》、有一个“民主法治村”标准、有一套完整的普法资料、有一套符合实际的“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有一本规范的人民调解工作记载、有一系列齐全的各类会议记录。法治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三)法治活动带动村民普法

   各村利用村委会乡村大舞台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文艺汇演节目,举办广场舞大赛等活动,宣传法治精神。

五、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村干部法律素质仍有待提高。

从调研的结果来看,村干部法治思维虽然较之过去有很大提高,能够懂得依法办事和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但是,由于村干部大部分学历较低,基本为高中或以下,年轻高学历几乎没有,“大学生村官”、“青年书记”或被借调至其他工作,或无法快速适应村居工作,或离职另谋高就,随着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一部分村干部的素质、知识水平和各方面的能力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工作上倾向于老办法、老经验、老套路。如在调处各类民间纠纷过程中,个别村干部在解决问题时缺乏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无调解申请书、无调解笔录、无调解协议,资料的收集不能做到一案一宗。这种工作方式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常常因证据缺失而影响人民调解协议应有的法律效力。部分群众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群众的法律水平比较低,法制观念比较淡薄。

(二)缺少激励保障机制,难以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

一是工作负荷大。村干部一年到头基本上没有节假日,常年是风里来、雨里去,在扶贫、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危房改造等具体工作中直接面对群众,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在领导与群众之间“两头受气”,工作难度大。

二是工作待遇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干部承担大量的工作,而所得到的报酬却偏低。当前,乡财政十分紧张,农村“两委会”的办公经费和村干部的工资不能及时兑现,影响了村干部的积极性。

三是工作没有奔头。工作干得再好,职务最高也就是村支书,年老后生活保障低,因此许多村干部思想压力很大,对工作缺乏信心,热情不高,干劲不足。

四是由于村里经济困难,投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经费较少。

五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经验不足,还需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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