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日常事务管理,使局机关事务管理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公物保管制度
一、机关所有财产属于公有,机关工作人员有义务加强管理,严控丢失和转借他人。
二、机关财产实行登记使用制度,办公室财产交个人管理,公共场所财产交专人管理,登记表采取一式三份,管理人一份,财务室一份,存档一份。
三、干部职工岗位调离,必须按表交结,凡缺少部分,按市场价格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调离手续。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机关卫生管理。办公区卫生按照划定区域,责任到科室到人的办法管理。公共卫生责任区的卫生在下班前10分钟开始进行。卫生责
县政务服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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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11-07 16:00:57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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