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2015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在县2015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2015是全县宗教工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市民宗委的统一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我县2015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今年学习月活动的主题是:“国法与教规”。学习月期间,将重点宣传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学习国家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规章,学习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的规章制度,以及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宗教活动秩序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宗教工作回顾
近年来,xx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落实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完善宗教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切实维护宗教独立自主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提高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宗教,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落实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切实维护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强组织。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把宗教工作作为县、乡各级一把手工程,把推进宗教和顺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强保障。在统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考虑宗教工作经费安排,自2013年起,县级财政每年分别安排20万元,作为宗教工作经费,保障宗教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强宣传。加大了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民族团结宣传月”、“ 民族团结宣传周”、“ 民族团结宣传日”等平台,对我县各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维护了我县辖内宗教和顺稳定。
二是完善宗教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宗教和顺稳定。针对全县宗教工作基层基础较为薄弱的实际,我们及时成立了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确保宗教事务管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把宗教工作纳入县、乡两级发展规划,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范围,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宗教稳定工作目标明确到各单位、责任落实到各级干部,全县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实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宗教场所和重点宗教人士、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民族宗教重点村、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联系信教群众户、党员联系重点信教人员的四级宗教工作联系责任制,及时帮助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县乡村落实了宗教矛盾纠纷月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完善宗教管理机制。相继建立了举办各类非日常性和大型宗教活动事先申报审批、工作定期通报、宗教界代表人士定期约谈等制度;制定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预案、宗教矛盾纠纷处置预警和区域宗教事务协作共管机制;指导宗教团体建立健全教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宗教活动,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了“一会二簿三上墙”制度,推进宗教活动、教务活动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提高服务能力,切实维护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加
在县2015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本文2015-08-09 22:23:34发表“指导讲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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