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办主任在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老龄办主任在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支持商业保险企业开发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4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事实意见(试行)》(曲政发[2015]19号)的重要形式,更是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提高广大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在xx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县支公司的共同努力下,7月初联合制定出了《xx县“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正式启动了此项专门针对我县老年群体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培训,旨在宣传部署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打造起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人员队伍,更好的为我县老年人谋取福祉,让他们享受幸福和谐的晚年。在此,我对前来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对xx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此次培训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意义
截止2014年,全县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7.1万人,占xx县户籍总人口的11.61%,其中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9946人,百岁老人21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县老年群体呈现出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的发展趋势。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大大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由此产生的伤痛及费用支出,不仅给基本社会保障带来压力,也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甚至影响到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后的及时有效治疗。“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专为填补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障而精心设计的保险险种,这一保险工作的开展,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有利于增加养老保障渠道、减
老龄办主任在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本文2015-08-09 22:23:14发表“指导讲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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