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缴、欠缴、足额缴纳工资支会付保障金潜在不稳定因素
因未缴、欠缴、足额缴纳工资支会付保障金潜在不稳定因素
一、当前我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支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西政办发[2012]74号文件,我局从2012年7月开始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015年截止到目前,共收工资支付保障金29万元,共计9个在建施工项目。项目竣工后经我局调查无拖欠工资行为退还工资保障金12余万元,共计3个项目。在缴纳工资保障金的项目中均未出现拖欠工资行为,工资能够按照规定发放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建设领域未缴、欠缴、足额缴纳工资保障金而引发在党政机关集体聚众讨薪、上访等不稳定因素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县内一些开发项目、工程施工到竣工未到我局办理工资保障金手续,私自施工建设,且把工程分项转包给包工头,工作人员大多由包工头请来干活,工资由包工头负责支付,包工头一旦亏损,工人工资就无法保障,因未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劳动监察部门不能拿工资保障金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二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监管不到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民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的通知明确要求,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到人社部门缴纳工资保障金方可开工,建设主管部门开予以办理施工许可,但很多项目未履行到位,形成欠薪隐患。(如:滨河湾小区1# — 12# ,天河金街 ,财富公馆 ,天润华庭 ,银河上品 ,融鑫家园 ,旺盛商务宾馆商住楼,郑大粮油食品加工厂,郧西县中医院住院大楼 ,东方新城 ,郧西之窗,帝景大厦,银桂华庭,湖北银利来容器公司厂房建筑项目,湖北斯堪维亚机器智能有限公司,杜仲酒厂、湖北金德福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办公楼项目等)
三是我县农民工资保障金费率标准低,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八收取,当前建筑市场在建项目劳动成本约为总工程量的30%,这和我县制定的农民工资支付保障金收取比率差距较大,一旦出现拖欠工资情况,现有收取的工资保障金已无法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三、工作见意
一是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招集建设领域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开会研究预防欠薪办法和措施,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责任,谁主管谁负责,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管部门责任。做到从源头杜绝欠薪行为。
二是对在建未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的项目,由建设领域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手续,补缴工资保障金,对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的项目,责令停工,直到办理为止。
因未缴、欠缴、足额缴纳工资支会付保障金潜在不稳定因素
本文2015-07-27 09:08:58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81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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