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法院如何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论文)
浅谈人民法院如何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论文摘要]本文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主要内涵、重要意义入手,分析当前基层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存在的不足,旨在寻求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的主要路径,从基层法院在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创新机制、采取措施、把握原则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以期完善和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全文约6,200字。
[关键词]法院人大代表 联络
引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人民法院对人大负责,并接受人大监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是沟通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一个很重要的连接点。法院要对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要注重贯穿于平时的、经常化的法院中心工作之中。200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决定》,对法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提出了总体工作思路、目标、具体工作方法和要求,就如何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指明了方向。笔者结合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对新时期如何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谈几点浅见。
一、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主要内涵
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各级人民法院改进工作思路,增进人大代表理解与支持的一项重要措施。鉴于此,笔者认为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涵义,主要是指法院通过与人大代表建立日常的、多渠道的工作联系,为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提供便利条件,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理解、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工作,进而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把握“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为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提供服务和保障,是一项政务性很强的服务和保障工作。这项工作虽然不是审判工作,却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密切相关,与审判业务工作密切相关,与法院的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法院改革与发展密切相关;它不是法院内部一般性的事务性工作,而是具有特殊性的政务工作,是事关全局的、具有其他工作所不能替代的一项工作。
二、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把握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都必须贯彻始终,落实在行动上。人大代表分布在社会各阶层、各领域,人大代表将有关法院工作的信息反馈给法院,人大代表成为掌握法院情况的“信息员”,使法院能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纠正在队伍建设、审判作风等方面的不良倾向。同时,人大代表通过与人民群众的接触,将法院的工作做法向人民群众进行解释,也有利于当事人息诉服判,减轻法院工作压力。人大代表直接来自于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他们代表了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的呼声和要求,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代表和体现。因此,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及时改进法院工作中的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就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所在。
(二)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要求。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的政治制度,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国家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有关重要法律赋予了人大代表依法享有建议批评权、询问权、质询权、视察权、罢免权等一系列权力。人民法院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切实做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认真回答代表的询问和质询,认真接待安排好代表的视察、评议活动等工作,使人大代表的各项法定职权在法院真正落到实处。要做好这些工作,就必须重视和加强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
(三)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做好审判工作,推进各项改革和法院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对我们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对法院建设有着重要作用。体现在:一是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阶层、各领域,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能够从多层面、多角度为人民法院工作献计献策,对法院工作提出议案和建议,有利于法院工作不断改进。二是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评议、建议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法院工作的具体情况,向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进行呼吁,为法院解决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充分支持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三是人大代表通过广泛接接触社会,倾听百姓的呼声,对社情民意及时反馈,对法院工作不足之处进行监督与批评,督促法院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改进各项工作。代表联络工作做好了,体现的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尊重人民意愿,尊重人大代表的务实作风;联络工作越实,法院与代表之间的距离就越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距离就越来越近,越有利于代表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从而真正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
三、当前基层法院与代表联络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最高法院和各级人大的要求以及人大代表的期望都较高,但是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基层法院普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认识不到位,开展代表联络工作的自觉性还不高。有的法院在认识上有些误区,认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是法院的一种附属工作,是一项审判工作之外的、与审判无关的“份外活”,把代表联络工作当成额外负担;具体工作措施不力,处于一种被动或应付状态,使联络工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办理代表建议和代表来信不及时。从基层法院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答复工作的情况看,仍有一些责任部门和承办人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持消极态度,办理工作的质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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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5-23 11:33:06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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