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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的通知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14-02-16浏览:3000下载177次收藏

食药监局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升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局《关于印发<2014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药监管发〔2013〕33号)要求。经研究,市局决定从2013年12下旬至2014年10月下旬,以“新机构、新任务、新队伍、新形象”为契机,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安全专项整治”两大内容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现将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亮剑行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省局的安排部署,立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职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排查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总体目标:一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6大类品种,15个方面的问题,突出“五个一批”,即:抽检一批重点食品,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涉嫌犯罪案件,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规范一批重点食品行业,指导食品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为切实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奠定良好基础。二是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三个着力”,即:着力建立完善最为严格的监管制度,更加注重监管的零距离、零漏洞、零容忍;着力提高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的科学化水平,更加注重抓基层、强基础、建机制;着力构建完善市、县(市、区)互动高效闭环的监管链条,更加注重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让人民群众用药更加安全、更为有效、更有信心。
二、“亮剑行动”的组织领导
“亮剑行动”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区)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行动快,声势大,力度强,成效明显。市局成立“亮剑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桑茂明  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黎小明  副局长、党组成员
武正学  副局长、党组成员
郑  崇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邓凤宣  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成  员:刘  强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郝  威  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主任科员(主持工作)
秦孝魁  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李正茂  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黄远植  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
吕  洪  医疗器械监管科主任科员(主持工作)
廖学平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官晓燕  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科长
黄  文  协调应急科科长
曾小川  科技与宣传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杨万炳  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
黄永勇  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
苏  中  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亮剑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科技与宣传科,邓凤宣兼办公室主任,曾小川兼办公室副主任,严红夜、李振、郑江、张光仁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了解、掌握行动动态和进展情况,搞好上下联系沟通,收集、统计、上报有关行动信息,并报送相关总结材料。
各县(市、区)局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各分管局长要具体负责。行动期间实行领导值班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工作。
三、“亮剑行动”的主要任务
“亮剑行动”分为“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两大主题板块。
(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1.食用油专项整治。以菜籽油、玉米油、花生油、调和油为重点,全面排查过氧化值、酸价等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掺杂掺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霉变油菜籽、花生、大豆或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动物油脂等原料生产食用油行为;严厉打击回收使用食用油和使用极性组份、过氧化值、酸价超标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武正学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
参与科室: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乳制品专项整治。以液态奶、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别是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为重点,全面排查工业明胶、β—内酰胺酶、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m1和阪崎肠杆菌等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工业明胶、β—内酰胺酶等非食用物质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乳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委托加工、贴牌生产、分装、改变包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为;严厉打击在标签、配方、原料、推迟标注生产日期等方面的虚假标识行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武正学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
参与科室: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调味品专项整治。以自制火锅底料、豆瓣、辣椒粉(酱)、麻辣烫调料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添加罗丹明b、苏丹红Ⅰ-Ⅳ、罂粟壳等隐患。严厉打击在火锅底料制作过程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含罗丹明b、苏丹红的豆瓣、辣椒粉(酱)的违法犯罪作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武正学
牵头科室:餐饮服务监管科
参与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酒类专项整治。以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为重点,全面排查甲醛、工业酒精、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隐患。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无标识、标识不全、虚假标识或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白酒的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武正学
牵头科室:食品流通监管科
参与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鲜活水产品专项整治。以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的草鱼、鲤鱼、对虾等鲜活水产品为重点,全面排查添加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隐患。严厉打击销售、使用非法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含禁用药物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武正学
牵头科室:餐饮服务监管科
配合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以减肥、辅助降血压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全面排查添加西布曲明、阿替洛尔等隐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份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武正学
牵头科室:食品流通监管科
参与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开展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1.中药违法生产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在非gmp条件下和从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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