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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旅游局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栏目:自查报告发布:2013-07-29浏览:2805下载137次收藏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2013]41号)要求,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在旅游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通过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紧密结合《旅游法》宣贯,按既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旅游执法特点动员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程度。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动员会后,我委主要领导及时传达市委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对全市旅游系统认真贯彻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委领导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推进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玄武湖管理处等重点部门实地指导行政执法大检查开展情况。为做好有关工作,我委专门成立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金卫东任组长,副主任赵永艳、郑晓明、王善坤、纪检组长郭志勇任副组长,8个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工作推进,负责有关活动组织和监督实施。各区旅游局、委属执法单位均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为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委属执法单位齐抓共管。为深入推进旅游系统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我委以41号文为依据,结合全市旅游行政执法实际,制定了《xx市旅游委员会行政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下发至各区旅游局和委属执法单位,对有关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做到“四有三促”,即有推进措施、有实施重点、有责任单位、有时间节点,促规范执法、促整改提高、促全面建设。为及时掌握各单位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进度,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求各单位树立全局意识,法制、监察全面介入,机关基层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着力强化大检查工作机制建设。明确各单位委派专人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组织联络,建立信息上报机制,要求各单位加强情况信息的报送和资料台账的积累工作。总体上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了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紧密结合《旅游法》宣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以《旅游法》宣贯力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实务。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适逢《旅游法》颁布实施在即,我委以《旅游法》宣贯为契机,以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为指引,先后组织了4场百人以上的专题学习宣讲活动,其中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全市重点景区和窗口地区行政执法培训班,来自中山陵园管理局、玄武湖管理处、地铁公司等全市重点景区和窗口地区的行政执法人员近20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针对性强,覆盖面广,我委分管领导郑晓明副主任结合大量的景区执法实务和具体案例,分别就《旅游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主要亮点,景区贯彻《旅游法》应把握的主要问题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和辅导,在加强贯彻落实《旅游法》力度的同时,提高了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各单位通过学习和研讨活动,按照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景区和窗口地区行政执法实际,提高执法水平,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市旅游委于6月中旬组织由高校法律专家组成的《旅游法》宣讲团,举办了全省首场《旅游法》专题宣讲活动,来自全市各区旅游局、各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及大专院校旅游院系师生将近400名代表参加。

二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取得初步成效。6月初,各区旅游局、委属执法单位均按实施方案要求制订本单位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对照检查项目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执法依据、卷宗完善工作。同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内部自查自纠和社会公众评议相结合。市旅游委于6月下旬集中检查了各区旅游局、委属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基本制度建设情况。包括行政执法基本制度和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裁量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行政执法案件限时办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协管员)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办理机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及落实情况。抽查了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行政处罚事项对照梳理和权力阳光规范化运行情况,对56起行政处罚卷宗进行了评查。检查了旅游行政执法配套信息化措施,包括旅游行政执法e通,旅游质监网站建设等。结合旅游行政执法特点,重点检查各区旅游局、旅游质监所与各级交通运输、工商、物价、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和景区、窗口地区综合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联合、协同执法机制情况。

各区旅游局、委属执法单位结合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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