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干部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浅谈农村干部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地改革完善,国家对农村的扶持力度、投资建设、惠民政策的投入日益加大,与此同时,农村干部侵占、挪用、受贿等职务犯罪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极大地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导致部分乡镇农民经常上访,甚至集体越级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办公场所,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这一难题,我们对农村干部职务犯罪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查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做了一些新的尝试,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案发原因相对集中。大多数案件发生在农村矿产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城镇规划征地建设比较突出的地区和农村大型水利、道路、土地治理较多的地区等。近年来,矿产资源陆续被开采,国家征用城镇土地、拆迁改造、农村大中小型水库改造加固、农村土地治理等工程建设不断实施,国家发放低保、小麦直补、养殖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不断出台,低保及各种补贴等惠农政策不断落实,一些农村干部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乘机骗取国家惠民款、补偿款,有些甚至编造补修项目、伪造花名册、虚报、冒领国家补偿款、扶贫款。
(二)索贿、受贿问题比较突出。从近几年查办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看,有些农村干部在征地和工程开工建设过程中,故意刁难或用手中的权力向建筑公司及承建方索贿,有的在大型建设项目及水利、土地治理项目中向施工方索贿受贿,有的利用计划生育、村中改造规划等工作向村民索贿、受贿,有的利用村里搞承包、转包、名义上的拍卖集体场所、山林、树木、水库等索贿、受贿,少则几顿饭,几百元,多则上千元、上万元,中饱私囊,坑害村民、国家和集体。
(三)作案手段隐蔽性强,侦查难度大。在日常查办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有的农村不设立会计、保管,村主要负责人自己管钱、管账,有的农村干部通常将收入打白条不入账,或者收入不开单据,支出时伪造单据、白条支出,没有经办人及开支用途等形式将公款私用。随着农村财务实行双“代管”,农村干部经济犯罪的作案手段也发生了变化。他们利用收入不及时入账、坐收、坐支、虚开各种支出项目、单据支少开多,转移账户、多设账户和一些“糊涂”账目达到挪用和侵占公款的目的,给侦查破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另外有些行贿受贿案件证据单一,嫌疑人拒不承认便难以定案,即使有实名举报也难以查清。
(四)犯罪关联性强,案件错综复杂。我们在查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农村在承包、名义上的拍卖、开发建设,计划生育工作及重大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人员有农户、村干部、乡镇主管及包片干部,一人单独作案很难完成,办案中往往查处一案扯出一片,查处一人带出一窝。
二、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通过梳理总结近几年查办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比较严重、涉及较多的是财务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款私存,坐收坐支,多头开户。
二是手续不全,自制单据,不注明开支理由及时间,没有经办人。
三是帐务公开不具
浅谈农村干部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本文2013-04-27 14:55:18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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