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司法局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凤发〔2013〕5号)的要求,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在司法行政党员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为民务实清廉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近年来,司法行政工作稳步发展,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开展法制宣传、创新社会管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狠抓落实,司法行政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促进xx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全县和谐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但是,也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影响了党群干群和政企关系,影响了司法行政部门的形象。
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按照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宏伟蓝图,我们清醒认识到,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为加快xx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也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本领,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法治环境。
二、准确把握司法行政部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范围对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九次四次全会、市三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以“三项行动”为抓手,突出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为民宗旨意识,办好惠民实事好事,树立清正廉洁形象,为加快xx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在工作中服务,在服务中工作的原则;坚持发展与稳定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领导带头,身体力行,全员参与的原则。
(三)范围对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为重点,全体干部参加。
(四)方法步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初开始至2013年底基本结束。总体上分两个阶段进行。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底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认真学习,强化宗旨;立足岗位,注重实践;结合实际,开展承诺。2013年1月31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教育实践活动;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月至3月组织开展学习活动;3月20日前组织开展承诺。2013年4月起至2013年底为第二阶段,主要是深入实践、履诺践诺、健全机制、开展评议、总结提高。各项工作根据实际交叉进行。紧密联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切身利益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年底前,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对照评议意见结果,认真进行总结,抓好整改提高。
三、深刻理解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为民。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是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检验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务实。就是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为党和人民辛勤工作,做出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的政绩;就是要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做到社情民意在一线掌握、矛盾问题在一线解决、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党的政策在一线落实、科学发展在一线体现;就是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群众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就是要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敢于开拓,勇于担当,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
(三)清廉。就是要做到干部清正,自觉摒弃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公正执法、依法监管、依法行政,永葆司法行政队伍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部门反腐倡
司法局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2013-03-24 12:58:56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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