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xx省人民政府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科学的程序、最大的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险降到最低点,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我县辖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六个环节中突发的可能导致3人以上人员伤亡和10万元以上重大财产损失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辐射及天燃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城市中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燃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气体燃料属于城市燃料气、不适用本《预案》。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天燃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适用本《预案》。
三、应急响应
1、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原则上按三级划分。
Ⅰ级即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可能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Ⅱ级即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可能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Ⅲ级即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至2人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分级响应程序
Ⅰ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县级响应,启动《xx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Ⅱ级危险化学品事故,乡镇响应,启动相应县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Ⅲ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响应,启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完善情况。
在响应启动高一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低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应首先启动。
3、信息报警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发生突发事故后,能够迅速报警,做到分级响应,立即启动预案,快速处置救援,必须有畅通的报警渠道,县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报警渠道如下:
○1信息报警网络(附图)
xx县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报警网图
○2信息报警网络常用传递电话
县消防大队:119
县安监局:88997022
总指挥:13961331221
四、事故类别和处理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泄露、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五、事故现场区域化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指距事故现场0-500米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指距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的指事故波及区处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事故。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xx县特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象局、县发展计划局、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广电中心、县委宣传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电力局
县总工会、有关各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负责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有关乡镇应急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县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成员单位的抢救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救的指示和批示。
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模式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突发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泄露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露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清洗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5、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奉劝受伤人员进行专业治疗与入住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县交通局:负责制定人员和物资运输抢险预案; 负责确定抢险吊装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故事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和生态破坏事件。
9、县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0、县计划和发展局:负责制定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1、县建设管理局:负责保障城区道路的照明;负责事故当中废水的排放;负责协助工程抢险,并提供相应的装备。负责城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抢险;负责提供相应的装备。参与或组织天然气相关危险化学品抢险;负责提供紧急客运车辆和疏散人员。
12、县民政局;参与或组织、协调、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13、县监察局:负责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职责履行情况;对违反应急救援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按规定参加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
14、县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有关善后处理工作及有关工伤保险支付等事务。
15、县财政局:负责拨付危险化学品事故急救装备资金,拨付事故救援资金及特大事故演练费。
16、县委宣传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报道,经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管理事故现场的境内外记者;负责研究拟定应急的对外表态途径,并负责对有关单位与部门进行通报。
17、县广电中心: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报道,及时报道事故情况;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发布预防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的公告。
18、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负责拟定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9、县供电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照明用电的供应,提供必要的发电设备设施。
20、县总工会:负责协助做好事故抢险时期的职工稳定工八,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利益,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
21、相关乡镇政府:协助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指挥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前,按管辖首先启动本乡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县武装中队: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总指挥的要求,调谴现役军人和武警士兵参加事故应急抢险,协助有关部门维持事故现场及周围的治安秩序。
七、主要危险化学品及危险目标
经过普查,我县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石油液化气、汽油、乙炔、氯气、液氨、烟花爆竹、丙烯腈、硫化氢、甲醇、氰化钠及放射性物质等。根据已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石油液化气、汽油、乙炔、氯气、液氨、烟花爆竹、丙烯腈、硫化氢、甲醇、氰化钠及放射性物质为主要危害物质。
(一)汽油:全县现有加油站24户。
(二)烟花爆竹:xx县烟花爆竹专营库储存设施和连云港裕隆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三)液氯:连云港宏顺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恒贸化工有限公司、xx金安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
(四)液氨:xx恒贸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
(五)硫化氢:连云港天勤化工有限公司。
(六)丙烯腈:连云港高艺化工有限公司。
八、现场救援专业组织机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下设办公室,并成立4个救援专业组:
(一)指挥部办公室:
1、组织机构:
主任: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卫生局、县环境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计划和发展局、县建设管理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劳动和保障、县财政局、县广电中心、县委宣传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电力局。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协助各救援专业组,保证救援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危险源控制组:
组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公安消防大队、县质监局、事故单位、专家组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调遣专用防护用品及专用设备、设施、工具等。
(三)伤员抢救组:
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县卫生局急救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
某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文2013-01-10 08:43:4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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