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土局地籍科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国土局地籍科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xx国土资源分局地籍科紧密团结在分局党委周围,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积极探索工作思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国土资源管理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业务工作方面
一是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土资发[2011]72)文件精神、省厅考评要求和《浙江省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和标准(试行)》,我们对地籍管理业务逐项进行了自查,特别是对新《土地登记办法》、《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实施以来的土地登记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规范化建设工作基本达到省厅要求, 2012年7月21日已通过省厅地籍处检查验收。
二是做好地籍登记发证。今年共办理日常土地的登记发证4260宗,其中集体土地使用权78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2975宗,发登记证明499宗,遗失补证登记127宗,注销登记362宗,查封登记160宗,解除查封登记17宗,办理建设用地复核验收49宗。刊登公告106期1920宗,土地抵押登记549宗抵押金额约133.3亿元,抵押注销登记571宗。在土地抵押登记和抵押注销登记方面,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我科室创新服务举措,在缩短抵押办理时限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及顺位抵押工作,设置专人负责,立足自身职能,为企业同宗土地续贷及企业分头融资带来便利。同时,对双证齐全的企业,改变以往需要房产与土地分别抵押的做法,在办理房地产抵押后可不再办理土地抵押手续;对工业用地使用权,取消在初始登记时备注证书有效期的做法,而是根据出让合同约定在在土地证上载明项目竣工验收进行变更登记的时间和要求。在涉土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面,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按照“按类处置、逐级化解、责任到人、限时办结”的要求,结合“走村入企”活动,全力推进涉土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问题210宗。如瞿溪雄河珊溪水库移民办证问题,因政策处理不到位多年未得到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通过协调衔接已确定处理方案并正在实施。办理了新桥5组团22、23、24三幢和景山街道裕达大楼的土地使用权总证登记,温州市电力局及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登记等;另外,在化解了瑞安市仙岩振中电子器材厂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后,该厂还特地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在办理区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方面,我们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积极联合基层所对议案和提案内容加紧研究办理,目前共办理23宗土地登记,获得群众的好评。
三是调处土地权属纠纷。今年共收信访件15件,我们做到高度重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认真做好调处化解工作。能够办理的信访件及时办理,由于政策问题不能办理的要积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现已办理信访件15件。法院行政应诉案件共6件,全部是土地登记问题。我们做到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在举证行政案件中我们都在规定时间内书写案件说明,认真全面的整理书证,积极做好出庭应诉、答辩并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
四是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按照质量与进度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积极推进第二次全国调查任务,6月份通过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外业验收,9月底完成包括区级复查,数据入库,正式成果提交在内的全部任务,计 244个街坊/152.57平方公里,10月份通
2012年国土局地籍科述职述廉报告
本文2013-01-02 17:02:57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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