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坚持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为重心,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和自护能力为出发点,努力工作,不断创新,使我州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我局及时成立了xx州司法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局法制宣传科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专门机构,负责日常和敏感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公证律师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合发律师事务所三个部门作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代理辩护工作,将基层工作管理科作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服刑人员的帮教和矫正工作。
二、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未成年人的自护意识和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在全州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环境,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两法一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委普法办等8部门《关于“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认真开展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我州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把法制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对学生开展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 “四落实”,在全州乡镇中心完小、城镇小学和所有中学、中专学校全面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度,配备了81名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同时在“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了“法与我同行” 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充分
司法局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本文2011-11-30 07:25:21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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