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财政执法风险的探索
自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管理和监控不断加强同时,公民和企业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都不断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和公众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财政管理部门在监管执法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潜在风险。如何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已成为新形势下各财政机关及执法人员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主要就此问题做一些探讨。
一、各类执法风险及产生的根源
所谓风险,是在某一特定环境下,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换句话说,就是在某一个特定时间段里,人们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产生的距离。财政执法风险是财政检查机关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有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行为执法或履行职责中侵犯、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并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由于所提出的财政检意见或决定不恰当或不正确,而给财政机关以及财政机关“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一)内因引起的几种执法风险
第一是执法能力不足导致的风险。部分财政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综合能力差,执法质量不高。首先是财政检查风险意识淡薄。目前财政执法机关虽然有风险意识,但因实践中现实风险的表现不明显,所以财政执法人员在思想意识上普遍存在着重任务轻风险的现象,其实这是最大的财政检查风险隐患。其次财政执法技术方法落后。现代财政检查广泛运用抽样检查技术,从理论上讲,抽样风险必然存在;从实践看,当前实际检查中较多是采用判断抽样,因而抽样风险的概率更大。现有以手工操作为主的财政检查技术手段和方法,尚不能适应智能化的财务会计系统和管理系统,财政检查风险相对也大大增加。
第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的风险。实际执法办案中,特别在执法力量不足的单位,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处罚往往由一个单位办到底,从开始立项到落实财政检查意见和决定,实施财政检查工作要经过财政检查准备、财政检查实施和财政检查报告三个阶段,每阶段都有很多环节,只要某个环节的财政检查行为不规范,都会产生风险。法制机构也只是从法律依据、书面呈报的程序、事实材料上把关,而对执法过程中的显失公正以及结案后的各项工作不进行后续监督。
第三是作为风险。财政执法要受各种法律实体的、程序的制约,由于执法主体在执行或解释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职能中应作为而“不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作为了未赋予的职责职能范围内的管理事务的“乱作为”,都可能受到党纪、政纪、法纪的追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外因引起的几种执法风险
第一,财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面临时代挑战。当今社会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和能力不断增强;同时,从国家管理监督到广泛的社会监督,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财政执法的质量面临形势发展的严峻挑战。
第二,现代经济生活对财政执法期望值过高。卓有成效的财政执法检查,已经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社会、人民群众对财政检查的期望值日益增高。这与财政检查管理职能和作用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着差距,也越来越成为一种潜在的财政检查风险。
第三是政治因素引起的外部风险。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对财政执法的依法监督,如行风评议、案件回访等,如果工商执法不能得到满意的评价,相关人员很容易遭到追究,责任人的政治前途受到影响。
第四是财政检查管理体
一、各类执法风险及产生的根源
所谓风险,是在某一特定环境下,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换句话说,就是在某一个特定时间段里,人们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产生的距离。财政执法风险是财政检查机关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有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行为执法或履行职责中侵犯、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并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由于所提出的财政检意见或决定不恰当或不正确,而给财政机关以及财政机关“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一)内因引起的几种执法风险
第一是执法能力不足导致的风险。部分财政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综合能力差,执法质量不高。首先是财政检查风险意识淡薄。目前财政执法机关虽然有风险意识,但因实践中现实风险的表现不明显,所以财政执法人员在思想意识上普遍存在着重任务轻风险的现象,其实这是最大的财政检查风险隐患。其次财政执法技术方法落后。现代财政检查广泛运用抽样检查技术,从理论上讲,抽样风险必然存在;从实践看,当前实际检查中较多是采用判断抽样,因而抽样风险的概率更大。现有以手工操作为主的财政检查技术手段和方法,尚不能适应智能化的财务会计系统和管理系统,财政检查风险相对也大大增加。
第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的风险。实际执法办案中,特别在执法力量不足的单位,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处罚往往由一个单位办到底,从开始立项到落实财政检查意见和决定,实施财政检查工作要经过财政检查准备、财政检查实施和财政检查报告三个阶段,每阶段都有很多环节,只要某个环节的财政检查行为不规范,都会产生风险。法制机构也只是从法律依据、书面呈报的程序、事实材料上把关,而对执法过程中的显失公正以及结案后的各项工作不进行后续监督。
第三是作为风险。财政执法要受各种法律实体的、程序的制约,由于执法主体在执行或解释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职能中应作为而“不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作为了未赋予的职责职能范围内的管理事务的“乱作为”,都可能受到党纪、政纪、法纪的追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外因引起的几种执法风险
第一,财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面临时代挑战。当今社会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和能力不断增强;同时,从国家管理监督到广泛的社会监督,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财政执法的质量面临形势发展的严峻挑战。
第二,现代经济生活对财政执法期望值过高。卓有成效的财政执法检查,已经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社会、人民群众对财政检查的期望值日益增高。这与财政检查管理职能和作用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着差距,也越来越成为一种潜在的财政检查风险。
第三是政治因素引起的外部风险。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对财政执法的依法监督,如行风评议、案件回访等,如果工商执法不能得到满意的评价,相关人员很容易遭到追究,责任人的政治前途受到影响。
第四是财政检查管理体
如何防范财政执法风险的探索
点击下载
本文2011-11-07 12:59:54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98106.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