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县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工程的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制度起源于15世纪的英国,对推动西方文明与进步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国家在民主与法制的进程中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与依法治国的脉搏息息相通。这项制度建立以来,在我国经济和社会中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的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是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立宗旨和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试图进行一些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发展现状
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正在步入规范化轨道,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以我市为例,从中可见一斑。
我们xx是江西中部经济欠发达的一个县级市,下辖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拥有54万人口,其中农村人口45万,有2个律师事务所,一个公证处,律师和公证员共21人。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势头良好,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日趋显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发面。
(一)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到列为民心工程。利用法律援助这个平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法律援助工作写进了本届政府的工作报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基本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法律助工作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申请、审批、受理和实施程序,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构建了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分别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妇联、团委、残联、总工会等社会团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3个,落实工作人员52人。初步形成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的工作网络个格局。
(四)法律援助中加合作项目计划的实施扎实推进。一是结合实际从加方法律援助的先进理念、管理方式和经验等方面吸取营养,为我所用。二是利用加方法律援助资金。开展目标群体的法律援助活动;三是选派人员参加中加联合举办的天津、桂林、南京培训班培训,经过培训,提高了参训人员的素质和法律援助服务技能。
(五)法律援助办案数量逐年上升,质量明显提高。全市2004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件,2005年87件,2006年126件,办案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与此同时采取措施,加强了案件质量的监控,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六)法律援助“下为百姓解愁,上为政府分
推进我县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工程的调研报告
本文2011-09-25 10:59:40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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