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规划调研文章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部门,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必须切实增强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开拓、不断探索、积极作为,继续在各行各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和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正确认识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经历了五个“五年普法”,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思想认识不足,基层领导重视不够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艰巨而又繁重,时间长、见效慢,不像一些短、平、快经济项目能够立竿见影,加之企事业单位各项工作较多,且各个部门都强调十分重要,因此,广大基层领导干部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是“软任务”,正所谓“上面千条万条线,落到基层看不见”。普法依法治理便成为“开起会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工作。还有少数领导干部认为,普法依法治理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是一项部门举措,理应由部门去做。
(二)部门职责不明,协调配合不够
普法依法治理是事关全党全局的工作,必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当前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是靠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其他部门尚未完全介入或鲜有参与,且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有哪些职能、要尽哪些职责,均不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召集、组织、协调的职能又较弱,因而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三)依法治理力度不大,工作实效不明显
虽然我们在普法期间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但总体而言,表现为力度不够大、点不够多、面不够广、工作还不够深入,个别地方流于形式,仅仅停留在书面材料里,贴在大墙上。
二、“六五”普法规划应强化的工作机制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工作,涉及面广。因此建立一个具有指挥全局的权威的领导机制,是实现普法目标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所在。
二是要强化刚性保障机制。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基本治国方略载入宪法,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无专门立法作保障,应尽快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其组织、机构、职能、责任、义务等,确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权威地位。
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六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
四是要强化监督激励保障机制。检查监督是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机制。
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
六是要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针对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普法经费不足的现象,“六五”普法期间,要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当增加。
七是要强化理论研究保障机制。动员一切有志于普法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基层普法工作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指导普法依法
六五普法规划调研文章
本文2011-08-23 21:21:47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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