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目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几点思考
解决目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日渐显露,诉之法律的纷争不断增多,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逐年上升,影响到改革发展的进程,影响到社会政治稳定。因此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律的严肃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一、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特点
主体的广泛性和规模的集群性。从近几年来我市的涉法涉诉情况分析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从对象的身份看,不仅有工人、农民等传统习惯上的信访群体,而且有城市拆迁户、机关分流下岗人员、个体私营户等带有时代特色的信访群体;既有残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者等社会弱势群体,也有离(退)休干部、无业员人等特殊群体。二是从上访规模看,集体访、群体访显著增多。在利益格局调整的情况下,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对共同的利益问题极易产生共鸣,进行有目的、有组织的沟通和串联,产生集群行为。三是从行为的目的性上看,都是带有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为的不满和抵触性和攻击性,都是以对立和对抗的形式迫使政府答应或满足对方提出的要求和条件。
矛盾的尖锐性和内容的涉法性。从复杂程度看,问题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触及的层面不断加深,既有家庭矛盾、邻里争端,也有社会管理、公共职责、经济利益、体制改革,还有相互交织的复合性矛盾。从反映的内容看,涉及城镇规划、社会保障、劳资纠纷、林地权属、合同纠纷、刑事判决等各种法律法规,涉及层面极为广泛,且大部分反映的问题均与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活动的组织性和行为的对抗性。从组织程度看,通过集资、串联、聚会等形式组织集体上访的现象时有出现。从行为程度看,信访人违犯国家信访法律条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或喊冤叫屈,或静坐、请愿、下跪,或抬尸示威,或摆放花圈围攻市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或威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有的甚至扬言自残、自杀,给市委、政府施压。让市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答应和满足他(她)们的要求。
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
几年来涉法涉诉信访的不断发生,其成因复杂,既有司法方面的问题,也有信访人自身原因,更有其其他深层次的因素。
“唯官唯上,法不责众”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由于受数千年来“法自群出”、“群言即法”、“官就是法”、“法就是官”等封建法制思想的影响,在部分群众的头脑中,占主导地位法制思想观念淡保加上计划经济时代法制不健全,国家事务管理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倾向严重,导致人们在涉法涉诉信访活动中存在找“清官”告“御状”的“唯官唯上”心理。遇事便效访古人 “拦轿告状”、“赴京喊冤”,找党委、政府求决断。此外,群众信“访”不信“法”的另一原因是经济随能力有限。由于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欠发达,贫富差距大,尤其是广大农村,群众生活水平低,经济条件差,对一些涉法案件,信访人难以随高昂的律师费和诉讼费。而在处理某些具体问题上,有时信访途径又比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快、成本低,使得部分当事人误认为找“大盖帽”,不如找“乌纱帽”,频频上访,甚至组织集体访、越级访,试图迫使党委、政府介入涉法案件,越权办案或干预司法。
执法不公,监督制约不力,是产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因素。众所周知,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治国理政的“枪杆子”、“刀把子”。因此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工作如何,对于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
解决目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几点思考
本文2011-07-19 15:35:30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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