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检察院化解社会矛盾的几点思考
中央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作出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基层检察院处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最前沿,更应将化解矛盾、弥合纠纷作为重要工作目标,积极探索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路径,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基层检察机关来说,如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是当前一个重大课题。
一、基层检察院的重要政治责任是化解社会矛盾
1、在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上,我们始终要把执法为民作为自己的坚定信念, 必须心系群众,执法为民,自觉做到尊重群众并服务群众,这是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动力源泉。
2、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要充分考虑其对整个社会的影响,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尤其不能引发涉检上访。
3、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一是注重有效整合社会各方面利益要求,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提高解决矛盾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基层检察院面临的主要社会矛盾
基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经常涉及的社会矛盾主要反映在以下几点:
1、基层职务犯罪问题。基层职务犯罪问题往往发生在农村基层组织干部、征地拆迁以及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等等。农村基层组织干部是党和政府的各项农村政策的直接执行者,部分农村干部法制意识淡薄,违法行政、为政不廉,甚至有极少数农村干部利用职权发生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与民生民利直接相关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将有效遏制拆旧房添新“症”的问题发生。当前,群众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经济犯罪现象极为关注,担心国家资产流失,国有企业职工更是担心个人利益受损。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腐败行为虽是个别现象,却有碍国有企业改制前行的步伐,容易引发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的内心不满情绪滋生。
2、重大刑事案件中加害方与被害方之间的矛盾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检察机关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适时提出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让被害人与加害人和解,削弱双方相互怨恨情绪,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以此达到社会的和谐。
对基层检察院化解社会矛盾的几点思考
本文2011-07-19 11:16:50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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