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思考
反腐倡廉,惩治职务犯罪历来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段最关注的问题。因为只有廉政才能兴邦,而腐败就会丧邦,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项颠扑不灭的真理,也是中外治国安邦的一条普遍性规律。胡锦涛同志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腐败现象中最突出最严重的职务犯罪,是我们检察机关在新形势的打击重点,而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则是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大局的新举措。目前在尚无职务犯预防法规等可以规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际操作中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如何开展和打击及预防职务犯罪是摆在我们检察官面前的新课题。哈尔滨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总结出:“打击是服务,预防也是服务,而且是更重要、更直接有效的服务”。针对我们xx林区实际如何开展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我们检察机关工作重中之重,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努力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力求标本廉治,在实际工作中突出预防为主,落实预防措施,建立检企联防网络,走出一条卓有成效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新路,是我们林区广大工作人员确保为政清廉,艰苦创业,克已奉公,发奋图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企事业干部政治素质,知识素质,心理素质的重要保障。笔者就如何认真地探讨研究预防职务犯罪的特点、防治对策谈几点看法,以便对反腐倡廉、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一、职务犯罪的特点
职务犯罪这种社会现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其不同特点,世界范围内都日益严重,如日本自1989年以来已有4位首相因经济丑闻被迫下台,韩国两位前总统因经济问题遭受司法机关追究等,可见腐败是全球性问题,为此各国都积极开展反腐败活动。我国自改革以来,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经济高速度增长,有些人打着改革开放的旗帜,利国有企业改革的时机,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手法手段更加隐蔽,阻止了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其特点一是权钱交易,一少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金钱和其他物质利益,在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等体制转变中通过权力与金钱交换,以国有企业资产流失、损害政府形象为代价满足个人欲望,如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批条子等手段向有关部门和个人索取钱物等案件,足以说明大量腐败和职务犯罪已引起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二是犯罪手段狡猾隐蔽,职务犯罪大多数是智能犯罪,行为人都有一文化水平和职务,甚至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手段作为犯罪工具,从而加大隐蔽性和欺骗性,如黑龙江省xx市五营邮政局丰林所储蓄款被贪污120万元就是一种典型案件,这充分说明国家工作人员在混杂合法执行工作中利用欺诈手段经过预谋策划、内外勾结、里应合合,转移视线、具有较大欺骗性,达到个人目的;三是案中有案,涉及面广。在职务犯罪中,往往是多人犯罪、多种犯罪相互牵连、交叉传染,挖出一个,带出一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思考
本文2011-07-19 10:50:12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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