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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综治维稳中心的探索

栏目:理论文章发布:2011-03-26浏览:3000下载153次收藏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平安是和谐的基础。全面维护社会的平安稳定,重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基层是我们“政权大厦”的根基,是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年初以来,我们按照市委关于“两保四大”工作部署,紧扣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一主题,围绕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的总体要求,从实际需要出发,扎实推行了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积极探索并完善综治维稳中心的运行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的平安和谐稳定。  

一、高站位思索,顺应“四个需要”,推动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  

全面推行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新时期的发展和创新。我们从顺应“四个需要”出发,在客观总结黎明乡综治维稳中心试点工作基础上,于今年6月份在全县8个乡镇全面推行了综治维稳中心建设。  

——成立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建设新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与和谐进步,前提是必须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建设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完善全员发动、全员参与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构建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管理格局,合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倾力预防和减少农村各种违法犯罪,全力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使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成立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是深入落实市委“两保四大”工作部署的需要。年初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保平安、保稳定”工作主题和构建“大信访、大调解、大防控、大安全”四大体系部署,先后两次召开由基层党委、政府、政法单位及县综治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两保四大”座谈会。同时,县委政法委带领法、检、公、司主要领导深入6乡2镇调研走访。通过广泛吸纳意见和认真调研分析,全县上下充分认识到“大信访、大调解、大防控、大安全”四大体系建设,是维护平安稳定的一项创新、务实之举,在平安稳定抓法上要着力凸显“大”字内涵,即领导认识要高、组织保障要强、参与单位要多、覆盖范围要广、推进力度要大、责任落实要靠、保障机制要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统一思想认识之后,县委政法委决定在派出所与司法所联合办公的基础上,以xx为试点,在乡(镇)成立综治维稳中心,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资源,有效凝聚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全面搭建基层综治维稳平台,扎实推动基层综治维稳关口前移,有力地诠释了市委“两保四大”内涵,为维护乡域的平安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成立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是有效突破基层综治维稳“瓶颈”的需要。2007年,我们在全县8个乡镇全面推行了派出所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并探索了“一为主、三不变、五联动”(行政管理以派出所为主,资产、隶属关系、开资渠道不变,调解民间纠纷联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联动、外来人口管理联动、普法宣传教育联动、综合治理联动)工作模式,在维护基层平安稳定上发挥了明显功效。但是,我县基层综治维稳工作仍然存在一两个部门“孤军奋战”、大多数部门“袖手旁观”的不和谐现象,仍然存在综治维稳资源分散、工作网络不健全等现实问题,仍然存在遇事“临时抱佛脚”、“眉毛胡子一起抓”等被动局面。通过成立乡(镇)综治维稳中心,进一步充实基层综治维稳力量,明晰各成员部门职责,完善工作运行流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突破制约基层综治维稳工作的“瓶颈”,变“被动”为“主动”,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真正形成基层综治维稳工作的强大合力,全面维护基层的平安和谐稳定。  

——成立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是全面维护县域平安和谐稳定的需要。当前,全县农村总体形势是稳定的。但受国家惠农政策不断调整、城乡差距不断加大等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全县农村因土地承包及征用、草原、林权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大量存在,并呈现出聚合性、复杂性和向高位发展的态势,在处理上稍有疏忽或懈怠,小问题就会向大问题转化,表象问题就会向深层次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就会向全局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就会向对抗性矛盾转化,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就会受到极大威胁。基层稳则全局安。通过成立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将五指揉成拳头,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筑牢化解基层矛盾的前沿阵地和第一道防线,搭建起群众平心消气的缓冲平台、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平台、急难险情的救助平台,做到处处帮民解困、时时为民解忧、日日保民平安,努力增加基层的和谐因素,促进全县的平安和谐稳定。  

二、深层次创新,健全“工作模式”,保障乡(镇)综治维稳中心运行  

为充分发挥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功能,我们结合实际,拓展思路,创新招法,探索并完善了“123456”工作运行模式。  

——健全“一套组织”,确保有人员“干”事。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中心主任,派出所长为副主任,吸纳综治、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信访、土地、乡建、林业、草原、民政、纪检、经管等1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落实“六有”,即有场所、有专干、有经费、有牌子(综治维稳中心)、有制度、有职责,为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中心功效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落实“两字方针”,确保有方法“办”事。综治维稳中心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和限期办理。具体操作上就是实施“分合两字”工作法:“分”即性质轻微的个案问题由中心按管辖指定部门分流调处;“合”即影响较大的个案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由中心主任组织成员单位合力调处。矛盾纠纷调处流程的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全面提升了调处成效。年初以来,综治维稳中心分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6件,合力调处花园乡发展村土地纠纷等群体性矛盾56起,有效维护了基层的平安和谐稳定。  

——实现“三调联动”,确保有机制“处”事。县委政法委制发了《xx县关于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调处案件范围,创新了诉前、诉中调处模式,完善了《矛盾纠纷调解移送函》和《矛盾纠纷建议立案书》等文书样式。全县各乡镇形成了以司法所牵头的人民调解、以信访室牵头的行政调解和以法庭牵头的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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