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有林场改革调研报告
根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局[2010]1297号《关于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调研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国有林场的地位和作用
国有林场建设是林业建设的主阵地,承担着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培育的双重任务。同时,国有林场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决定了国有林场在整个林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示范带动作用。赵疃林场5万亩侧柏林生态效益无法估量,张集林场林木良种为xx淮海经济区良种普及做出了突出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意见的文件精神,努力强化市场经济意识,积极探索挖掘自身潜力,从创新中找出路,在改革中谋求发展。在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林场自身的努力,我区国有林场得到了一定发展。
二、我区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国有林场3个,即:赵疃林场、张集林场、吕梁林场。其中:区直属林场1个,即吕梁林场(付科级);。我区国有林场总经营公益林面积7.4万亩,活力木蓄积42万立方米,3个林场其中2个全部为山区生态公益林,1个虽在平原,但全部是土壤瘠薄的盐碱地。
林场始建于1958年(吕梁林场原为县种羊场,2005年改为林场),在职职工435人,退休人员279人。1980至1990年以前,全部为财政拨款;1981至1990年间,财政定额补贴,差额部分由林场自行解决;1990年后采取项目补贴,实行自收自支的全民事业单位的运作方式。目前在职、退休人员由林场负债购买了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干部为事业保险。医疗保险全部没有落实。职工住房几乎全部为危房,目前危房改造工程正在实施。全区3个国有林场中,全部拖欠职工工资。管理干部发工资50-70%;张集、吕梁林场70%职工承包耕地,年收入在3000—5000元之间;大多数林场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
1990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林场由全额事业单位改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致使国有林场的经济一度陷入低谷,其生产经营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林场经营状况出现了滑波。林场由于地处深山区,可利用资源少,加之没有从传统的经营模式中解放出来,导致了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的严重局面,工资不能发,林场生产经营活动难以正常开展,严重地影响了林场的社会地位和队伍的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林场经济困难,干部职工待遇低,造成队伍不稳。现有管理体制与国有林场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我区国有林场主要是造林型林场,以造林护林为主,属公益事业单位,但没有事业费,造林没有专项投资。虽实行了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工作,但由于单位面积补偿额偏低,尚不能完全满足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需要。地处边远山区的贫困林场,由于职级待遇低,又缺乏自主权,领导班子不稳定,素质难以提高,影响了国有林场的发展。由于多数林场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费,职工忧心忡忡,队伍不稳。职工上访不断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二)基础设施陈旧、生产设施落后,经营生产难以正常进行。多数林场办公场所简陋,办公用房多建于七十年代前,危房多,林区房屋急需新建,林区道路、通讯设施、防火设施急需配套。
(三)资金紧缺,资源优势
区国有林场改革调研报告
本文2010-12-09 22:11:47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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