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自200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新干县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新干县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新干县影响优化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县纪委也转发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和娱乐的通知》,同时局里也下发了有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一系列文件。几年来,系统大部分单位和干部职工都能较好的遵守和执行,但仍有极少数单位和工作人员置这些规定而不顾,严重影响了系统对于外形象。特别是近两年,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更是下滑严重,连续在全县县直单位排名靠后。为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规划建设系统新形象,现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
1、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
2、严禁上班时间上网查询股票、基金、证券行情和炒股以及玩游戏、打牌、下棋、聊天等娱乐活动;
3、严禁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
4、严禁政令不畅、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办事推诿拖拉、刁难服务对象。
二、认真执行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1、首问责任制
①服务对象上门或打电话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都必须热情接待,并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否则以失职论处。
②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或负责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填写“首问责任登记单”,并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手续是否完整齐全。
③推行帮办代办导办制,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单位(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予以引导,负责告知承办单位(股室)及办公地点,或联系承办人。
④外单位人员办理公务或咨询重要事项,要求与局领导或本单位领导联系或当面汇报工作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负责联系、答复和落实。
2、服务承诺制
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建设工作职能范围的各类事项。
②各类审批审核事项的办事程序在单位显赫位置或县行政办证大厅内张贴,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③各类审批审核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公示、承诺,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
④对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善,但已有明确规定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后予以办理的,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和所需书面材料,在补齐有关材料且办理条件具备后,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结。
⑤做到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索拿卡要,不收受各种礼金、物品,不接受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
3、限时办结制
①限时办结是指各类需经我局审查、审核、审批的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各承办单位(股室)要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审批事项。
②各项行政审批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本部门办理的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及时予以办理。对限时办理的事项,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向服务对象出具限时办结单,写明办结时限。个别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及时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工作并明确办结时间,个别特殊应急事项除外。
③局领导签发时间为办结时间。
④严格履行限时办结制度,对无特殊理由超过承诺时限办结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应责任。
4、政务公示制
①工作人员职责身份公示,做到职责分明、挂牌上岗、持证执法,法律依据、要求、程序、处理情况对外公开。
②各类行政审批审核事项的办事程序、要求、条件对外公开,并提供咨询服务。
③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对外公开。
④设立人员去向牌,经办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在岗的,要明确人员代为办理或向当事人说明。
⑤公开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资金往来等需公开的事项。
5、岗位目标责任制
①定岗定员,明确岗位职责。
②严格岗位考核,实行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制。
③严格考勤制度,与年度考绩挂钩。
④严格岗位目标奖惩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6、否定报备制
①否定报备是指服务对象到我局办理属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审批审核事项,经办人员要按权限认真审核,因手续、材料不完善,需要退回补办或其它原因不能受理的,经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要补办或完善的材料、手续,以及不能受理的原因。
②经办人员对服务对象申请事项按权限予以否定的,要及时填写《否定报备表》,并详细说明已具备的材料、手续和需要补办的材料、手续。对因政策规定、管理权限或其它原因暂不能受理的,应及时填写《否定报备表》,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备,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③被否定报备的申请事项需要补办的材料或手续,待补齐后一并上报,重新受理。
7、效能考评制
为了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对效能建设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评,具体施实办法按年度机关效能目标考评方案执行。
8、失职追究制
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视情况轻重追究效能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出现效能建设处罚的,单位领导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严肃工作考勤纪律
继续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县里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到岗后挂牌上岗;病、事假按照劳动纪律,以书面形式进行请销假;局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县办事,报告局主要领导后,方可离县。局机关干部职工一天以内向股室负责人请假,二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向局主要领导请假,统一到局办公室填写请假单,因私事请假的天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本人本年的年薪假,特殊情况需报请局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各单位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参照执行。未按规定签到和请销假者一律以迟到早退和旷工论处。待岗、轮岗、离岗创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加大追究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处罚力度
1、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令书面检查,罚款100元,并扣减当事人所在单位年度机关效能考评分值每人次1分。
①不按规定挂牌上岗;
②执行公务不佩戴执法标志或出示有关证件;
③在公务时间办理私事或擅自离岗、网上听音乐;
④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的。
2、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元,并扣减当事人所在单位年度机关效能考评分值每人次2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罚款1000元,同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扣减当事人所在单位年度机关效能考评分值每人次10分。
①不正确履行承诺或违诺;
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
③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
④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亲属、代理人的钱财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⑤在办公电脑上安装炒股、聊天及游戏等娱乐性软件;
⑥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旷工的。
3、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外,给予当事人效能告诫,罚款1000元,并扣减所在单位机关效能考评分值每人次1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岗位,罚款1500元,该单位年度机关效能考评一票否决,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利用上班时间上网查询、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聊天、玩游戏、下棋、打牌或其他娱乐活动;
②利用管理和审批权限索、拿、卡、要;
③故意刁难管理对象,延误办理时限,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
④工作作风恶劣,打骂群众,造成不良影响;
⑤本职工作不到位,相互推诿,贻误工作,造成较大不良影响;
⑥打击报复投诉人的。
4、工作人员严重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情节恶劣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给予待岗半年处理,停发半年工资和津补贴,只缴交待岗期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该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评一票否决。
5、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单位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该单位机关效能考评分值每次2分。
①不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②应做出承诺而不向社会承诺,或不制定违诺处理办法;
③不制定和执行“限时办结制”制度,对外服务的窗口岗位工作时间无人在岗;
④不制定和执行考勤、值班制或单位去向牌登记不规范;
⑤本单位工作人员被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
6、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通报批评外,责令该单位书面检查,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的领导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并给予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标准按工作人员处罚规定执行,同时扣减该单位年度机关效能考评分值每次10分。
①对执行县委、县政府、局里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敷衍了事、阳奉阴违、打折扣;
②由于主观上的原因不能完成县委、县政府、局里下达的任务,而瞒报、虚报完成任务情况;
③对本单位预算外资金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或存在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
⑤为谋私利,应由集体研究的项目不经集体研究,不该由自己办理的具体事务私自揽权办理,应公开办理的事情不公开搞“暗箱操作”,应由多人办理的事项私自单独办理;
⑥对下属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的行为长期失察,管理不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⑦为违反效能的行为说情开脱,提供假证据袒护包庇,或干扰调查,给调查工作造成困难;
⑧对群众投诉件、领导批办件和县、局效能投诉转办件不认真查办,不及时处理;
⑨本单位工作人员有被效能告诫的。
7、因违法违规操作、办事不公、弄虚作假等主观原因,导致行政诉讼中败诉的单位,出现1起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单位相关责任领导通报批评;出现2起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调整岗位,单位相关责任领导给予效能告诫,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标准按工作人员处罚标准执行。凡出现调整岗位处理的,该单位年度机关效能考评一票否决。
8、单位领导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调整岗位处理,情况严重的,直接待岗,同时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一票否决。
①因违反决策程序而给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②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致使国家、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管辖范围内发生恶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
③由于主观上原因,导致行政诉讼中出现3起以上败诉;
④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⑤因个人品行不端正造成严重后果,在群众中丧失威信;
⑥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极不相符的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9、工作人员一年内被责令书面检查二次,给予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二次,给予效能告诫,被效能告诫二次,给予调整岗位。凡被效能告诫者当年不能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被效能告诫二次或作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堵住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源头
1、坚决杜绝“三难”(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现象,单位(股室)主要领导是本单位(股室)机关效能建设和服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凡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中出现问题的都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无论任何情况,首问责任人都必须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做到沏茶迎客、笑脸送客、做好解释、说服等服务工作,确保良好的服务态度,坚决杜绝向服务对象发脾气。同时,严格按照公开承诺的内容,履行好限时办结工作,否则按机关效能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和娱乐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大对办公电脑的管理力度。从今年开始,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的办公电脑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实行“实名制”登记,定人定责,无论出现何种违反机关效能建设事项,都将追究该电脑管理人员的责任,具体追究办法按工作人员处罚规定执行。
3、完善效能建设内部督查机制。单位(股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本单位效能督查工作,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挂牌上岗、桌牌摆放规范、人员去向明了。同时经常性、创新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和事,要敢于批评,严肃处理,以确保效能督查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形象工程,单位形象的好坏,直接体现在我们的各项工作之中。因此,各单位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真真树立效能建设无小事的意识,从小事抓起,从小事做起,严字当头,不护短,失责必究,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议效能,事事高效能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股室)办公用电脑管理人员名单请于5月 2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附件:1、××单位首问责任登记单
2、××单位限时办结单
3、××单位否定报备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关于加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
本文2010-11-11 14:39:19发表“工作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80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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