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关于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和影响的报告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10-11-08浏览:2679下载293次收藏

     为了中国法治进程深入推进,我国在法治建设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突破,打破旧有模式,建立新型关系。全国人大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的部分内容就是从律师职业角度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关系进行调整,完善律师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可以说新律师法为我国辩护制度能够良性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一、修订后的律师法赋予律师的四方面权利

修订后的律师法对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主要是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分别体现为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庭审言论豁免权。相对于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修订后的律师法赋予或更为充分地赋予了律师上述四方面权利。

二、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权利的扩大,对检察工作的影响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看出,修订《律师法》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三项权力在很大程度上进行了扩大和完善,使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渠道更加畅通、更能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实现。但同时也给我们检察工作带来了现实的挑战。

1、大幅度增加了刑事诉讼的对抗性。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刑事案件的对抗性就日渐加强,尤其是庭审方式从纠问制转变为对抗制以来,作为代表国家运用国家司法权指控犯罪的公诉人与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之间,在整个刑事诉讼之中逐渐成为了力量相对平衡的两极。这是现代法治理念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的逐渐显现。但是这种平衡还显得分外脆弱,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特别是律师作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而言,其"三难"还是一个十分沉重而又急需解决的实务和理论问题。对抗也仅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关于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和影响的报告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