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普及实验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使我县普及实验教学(以下简称“普实”)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确保“普实”工作于2009年完成并顺利通过省、州人民政府的验收,按照省、州的统一规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巩固“两基”,以普及实验教学为契机,加快基础教育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2009年全县通过“实验教学普及县”州级、省级验收。
(二)任务:
1、对全县符合“普实”目标要求的366所学校(高中1所、完全中学3所、初级中学24所、完小338所)按不同类别统一规划,进行实验室的建设或改造,配备相应的仪器和设备,使之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2、实验室管理。①举办小学自然实验员培训班,组织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员参加省、州级培训;②强化实验室内部管理和实验教学管理,使实验教学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提高实验开出率。
(三)规范软件建设,健全“普实”档案,全面反映“普实”成果。各中、小学负责建立健全本乡(镇)“普实”档案、资料。
(四)编辑、整理申报材料,报请州政府对我县“普实”工作进行复核和评估验收。
(五)迎接州政府的复核,并根据复核反馈意见对全县“普实”工作进行查缺补漏,迎接省政府的评估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验室建设是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普实”工作是“普九”工作的延续,是巩固提高“两基”的必由之路。要广泛宣传,营造“普实”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普实”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县、乡成立“普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抓好“普实”工作;努力解决好“普实”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普实”任务。
县人民政府成立“普实”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宋子宁(xx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金师(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永龙(xx县教育局局长)
余 铮(xx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肖良勇(xx县教育局副局长)
陆建廷(xx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 康(xx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崔仕标(xx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普实”办公室于教育局,由肖良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我县教育基础薄弱,“普实”工作任务艰巨,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普实”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和领导任期考核范畴,定期考核,严格奖惩,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普实”各项工作。
县政府工作职责:制订全县“普实”实施方案,统一领导、协调、督促各部门抓好“普实”各项工作,对全县“普实”工作进行评估。
乡(镇)政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普实”的有关要求,制订本乡(镇)“普实”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协调本乡(镇)有关部门解决好“普实”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教学仪器设备的充实、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布置、协调本乡(镇)自评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制订全县“普实”工作规划,做好各学校“普实”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填报、审核、汇总评估表册;调配管理人员,指导开展实验教学活动;建立“普实”示范点,组织模式推广和交流。
乡、镇中心校职责:(1)制定本乡、镇实验教学普及工作的计划和实施办法;(2)负责本乡、镇实验教学普及工作的布置、协调、乡级自评工作;(3)负责本乡、镇“实验教学普及县”评估表格的审核、过录及申报工作;(4)负责本乡、镇“普实”资金筹措、仪器设备的充实、实验及用房的完善、管理人员的配备、实验教学的开展等工作的统筹安排、落实和督促检查;(5)建立实验教学普及试点校,带动全乡、镇实验教学普及工作的全面开展;(6)贯彻省、州、县人民政府有关实验教学普及工作的指示,协调本乡、镇有关部门解决普及实验教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学校职责:对实验教学普及工作实行校长责任制,校长要统筹安排,逐项落实。特别是在实验人员、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三个方面要切实达到验收标准。在验收工作完成后,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教学改革,完善提高,在巩固验收成果,拓宽实验室功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素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实行县五套班子领导和县级各部门挂钩乡(镇)抓“普实”的工作制度,负责督促、协助、指导乡(镇)做好“普实”工作,重点帮助解决“普实”工作的资金、物质缺乏等问题。
(四)加强实验员队伍建设。在稳定现有实验员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开设各种实验员培训班,扩大实验员队伍,鼓励和支持理、化、生、自然各科任教师从事实验工作,适当引进外地实验员到我县任教,以解决我县实验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
(五)强化“普实”软件建设,全面反映“普实”成果。加强培训,提高软件工作人员技能;层层把关负责,全面规划“普实”各种档案、资料、表册,确保资料翔实、数据准确、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六)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普实”工作顺利完成。所需资金的60%由县政府筹集,乡、镇政府及学校负责40%。
四、验收程序
(一)申报验收时间:2009年10月,小学以乡(镇)、中学以县教育局为单位,向县人民政府申报县级自检。
(二)有关要求:各乡(镇)在2009年10下旬,布置各学校自查并组织全乡(镇)自评。学校通过逐项自评后写出自评报告,填写“实验教学普及县”学校评估验收表一式3份,自留1份,交乡(镇
X县普及实验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2010-10-30 20:28:46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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