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之风险控制
摘要: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巨亏事件震惊了全球,致使中航油公司亏损5.5亿美元,并申请破产保护。中航油事件在我国国有企业中并不是偶然事件。这与我国国有企业的企业制度建设不健全,权责关系不清晰有很大的关系。由于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和资产的使用者,以及资产使用者和交易操作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企业资产使用者和交易操作者便会出现道德风险问题。把正常的衍生交易转变为过度投机行为成为企业经营者的理性选择。如果投机成功,企业经营者可以获得巨大经济利益;如果投机失败,他们可以将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市场不景气等客观因素而不需要付赔偿责任。
关键词:看涨期权;海外上市;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内部控制;金融衍生品
本文从对中航油事件的分析来反映国有企业在衍生品市场中所普遍具有的问题。
2004年一季度,在公司潜亏500万美元的时候,为什么公司监管层没有主动采取措施,为什么公布的季报声称公司还是盈利,为什么虚假季报没有监管方来审查。带着许多疑问,参照2001年颁布的《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核实是否为风险管理系统出现了问题,还是对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出了问题。
《办法》的总则第六条第六款规定,至少有3名从事境外期货业务1年以上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或境外期货监管机构颁发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其中应包括专职的期货风险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境外期货业务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但是新加坡公司老总陈久霖却没有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而进行了与石油交易本身同向的卖空看涨期权,这已经纯粹属于投机,根本没有对期货风险有合理的评估。
第三章第九条规定,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按照正常的逻辑,中航油本来是一个专门进口石油的公司,自己并不产油,因此即使做期权交易,也应该是期权买入方,如果仅仅是买进看涨期权的话,按当年油价行情,本身也无太多风险,然而它却从事了只有国际产油巨头才做的业务——卖出看涨期权,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投机。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持证企业套期保值交易的真实性及年度风险敞口。年度风险敞口是指允许持证企业境外期货保证金账户上年底保留的余额、年度内累计追加的保证金额和期货
浅议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之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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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13:55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3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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