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水管单位“小金库”的成因与治理研究
摘要:基层水管单位的“小金库”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隐匿、截留收入,虚列、虚报支出,主要用于财务账不能报销的开支和中饱私囊,有较大的危害性。治理“小金库”必须从“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改革创新,加大惩处力度”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基层水管单位;小金库;治理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专题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决心清除这一毒瘤。基层水管单位和其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样,也存在“小金库”问题,必须花大力气加以预防和治理。
一、基层水管单位“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一)隐匿、截留各种收入
一是截留本应上交的水资源费、河道占用费、水利工程水费等规费。二是将单位的门面房、施工设备自行出租或出借,私自收取租金、承包费、使用费。三是将工程项目转包,收取的管理费和技术服务费不作账务处理。四是不按程序处置资产,隐匿处置收入。五是将应上交的各项规费推迟解缴,进行公款私存,套取利息。
(二)虚报、虚列支出
一是虚报建设项目或将建设项目“一女多嫁”,骗取资金。二是虚构经济业务事项,签订假合同、假协议,开具假发票,套取资金。三是虚列人工费、材料费等施工成本,转移资金。
(三)私收回扣、佣金、手续费
一是在购买设备、施工机械等资产时,私自收取回扣和佣金。二是隐瞒外单位或个人在水利经济业务事项中给付的手续费、佣金。三是在水行政管理时索要好处费。
(四)利用与所属实体之间进行账务对冲,相互转移资金
一是与实体间相互销售产品,双方只作产品出库,不作销售收入。二是将单位资产出租或承包给所属实体或个人,用租金或承包费直接抵顶在承租方或承包方发生的招待费、洗浴费等。
二、基层水管单位“小金库”存在的原因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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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水管单位“小金库”的成因与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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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06:44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72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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