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中农民转移就业的思考与建议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均把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予以强调。按照成都市的发展战略,要实现城乡一体化,进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任务相当艰巨。其中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解决好农民的就业安置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农民转移就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较重,就业工作压力增大。以新津县为例,现有农村劳动力1104万,截止目前,共转移和输出农村劳动力88万余人。据测算,未来3年农民集中居住后,新增加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将达到5万人左右,加上每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压力明显增大。同时,由于农村劳动力普遍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就业技能,就业竞争能力较差,特别是在外地劳动力大量涌入和大中专毕业生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农民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就业竞争环境。
2、农民的就业观念落后、技能较低。一是大龄农民就业能力较弱。据统计,该县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普遍存在文化偏低、技能缺乏的问题,影响了转移就业的成功率。二是大部分农民就业观念落后。一些农民失地后,获得政府帮助能保障基本生活,同时可以依靠出租房屋获得部分收入,对工作挑三拣四,对工资待遇期望过高,培训和就业的愿望不强。三是劳动力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目前工业园区内技能型岗位需求偏多,高级工种技能人才缺乏,而对普工需求相对较少。一些企业急需有技能的劳动力,而农村劳动力很多都不能达到要求。
3、创业意识差。超过半数的失地农民将政府补贴的安置费用来补贴家庭日常生活开支,而真正这笔钱用来发展和投资从事个体经营的很少。
4、社区就业服务网络不够完善,就业服务有待加强。目前,除部分重点社区外,一些社区从事就业服务的工作人员不稳定,以致在收集就业岗位、劳动力培训信息和就业指导等方面力度不够。
二、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的建议
1、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扶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鼓励政策,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成为创业者,以带动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税收减免、金融服务、新企业创业审批制度、市场准入等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鼓励农村劳动力利用自己的房屋、或者租赁社区经济组织的店铺等多种形式从事个体经营。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的小额贷款支持。建议以县级为单位,设立5000万元的农民创业就业专项基金,制
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中农民转移就业的思考与建议
本文2010-05-10 11:33:47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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