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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思考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10-04-13浏览:2454下载238次收藏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推进,元谋县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尤其是因各种利益之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本人参与了部分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感到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总有共性问题存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讲究策略。现将本人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些简单看法赘述如下。
    一、群体性事件案例
    (一)账目不清引纠纷,群体上访堵政府。事件基本情况:元谋县xx村小组李xx、文xx等村民反映本村集体财务不清,要求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清查,并处理相关当事人。由于所反映的问题时间跨度长,一时难以搞清楚,部分村民就在群众中煽动说要闹才能解决得快。在几个别有用心人员的组织下,xx村小组群众120余人于2009年8月20日上午把县政府大门堵住,不准车辆和人员出入。经过县政府领导耐心细致的答复,做村民思想工作,宣传法律知识,最终上访村民自行解散各自回家。
   (二)老板内部起纷争,煽动民工堵国道。事件基本情况:元谋永禾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是一家招商进来的企业,由公司经理孙xx,副经理张xx根据双方协议出资负责能禹蔬菜批发市场二期项目建设。由于孙xx没有按照协议出资,引发公司领导间纠纷。张xx以孙xx没有按协议出资,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为由,煽动民工上访,并于2009年11月19日下午5时左右,组织40多名民工到元马镇能禹坡脚把108国道堵断。经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处置,10余分钟后道路很快被疏通。
    二、群体性事件表现出来的共性问题
    纵观以上二件群体性事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共性规律:
   (一)采取过激行为来维护自认为是合法的权益。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前,所有参加群体性事件的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通过正常的渠道难以得到维护,而且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态,邀约、煽动、组织有相同利益诉求的人员组成群体进行闹事,以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或要挟党委政府采取措施维护其认为是合法的权益。
   (二)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某个事情迁怒于政府和社会。在社会生活和经济交往中,一些群众因受利益的驱使而心里失衡,借着一般案件或纠纷的发生,把心中的不满和不平迁怒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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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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