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宗威谈: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一)——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
最近到几个省去,调研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看到各地都在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有些地方改革的步子迈得比较大。但毕竟这项工作是个新的工作,是个改革性质的工作,没有多少经验可以拿来就用,所以在改革当中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特别注意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
第一,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不是政府推卸职责的改革
城市当中的公交、燃气、供水、绿化、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过去在计划体制都是政府背的。市政公用事业支出也就占了当地政府财政支出的相当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成了政府的包袱。现在讲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有的项目和外方合资了,有些公用事业企业改制了,有的项目委托出去了,但不管理怎么改,政府该补的还得补,政府该拿的还得拿。过去一个城市用于市政公用事业的经费一年是10个亿,现在改革了你还得掏这些钱啊。而且随着城市发展你还要掏得更多,只不过你补的、拿的,比过去更合理了、更科学了、更有成效了。绝对不是改革了,地方就可以不拿钱了,更不可以一改了之、一卖了之,没有责任了。改革的目的是改进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管理方式、经营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群众提供品种更丰富、质量更高的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有些地方把城市的市政工程公司作了股份制改革,这很好。但过去给的市政维护的费用没了;有些地方把自来水公司改制了,但差价补贴没有了。地方政府不再掏了,承租企业是不会掏的,你让他掏,他肯定是向老百姓要,而作为市政公用事业的很多项目是很难向作为个体存在的居民要钱的。所以市政公用事业不管怎么改,市政公用事业仍然是政府的重要责任,是政府不能推卸的重要职责。
第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不是政府集资敛财的改革
市政公用事业实行市场多元化和股权多元化是必要的,它可以缓解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与政府财政相对不足的矛盾,也可以改善公用事业行业和企业相对落后的经营状况。虽然有筹集资金的作用,但不是改革的目的。在改革当中,很多国内和国外的投资主体,十分积极地与地方政府商议合资合作事项,开发或承办地方
徐宗威谈: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一)——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
本文2010-03-12 22:55:42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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