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电力市场的目标模式(杨昆)
根据中长期目标设计的电力市场标准功能框架称之为“目标模式”,其作用在于引导电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电力投资者与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更具体地讲,电力市场目标模式是研究电力产业有效引入竞争的途径,通过产业重组与制度重建确立竞争性环节与自然垄断性环节分立的产业结构,确立基于规则的竞争监管和基于绩效的自然垄断监管的机制和体制,进而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批发市场。电力市场目标模式的结构和内涵既要体现电力工业自身建设发展的一般规律,也要与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进程相适应。
电力市场目标模式的现实基础
传统纵向一体化垄断运营模式既无竞争也无市场,因此,恰当的产业竞争性结构是构建电力市场目标模式的基础。竞争性产业结构的形成,受电力行业自身技术与经济特性的约束,也涉及产业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市场化改革如何在发、输、配、售不同环节进行调整,做出电力竞争性产业结构的选择,主要受内外部制度特征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根据电力产业内外制度特征因素的包容和一致性,从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及调度、交易可能的现实组合中,可选择的竞争性产业结构包括:发电与电网分离,及发电横向重组;输配电功能重新配置,配电公司独立;大用户作为独立的购电主体及售电侧开放;调度交易机构与输电资产运营商分立等。
内部制度特征因素对电力产业竞争性结构的形成具有主导作用。同属网络产业的天然气市场化改革,通过输气管道使用权拍卖即完成物理输送产权制度的安排。电力产业则不同。受输电环流、阻塞、负荷预测偏差等问题的影响,电力物理输送产权制度安排相对较为复杂。在互联输电网络中,两个节点间的潮流往往不是按照单一物理路径流动,各条路径的潮流大小与阻力特性有关。因此两个节点之间的电力输送不可能形成单独的合约路径,对交易者的输电使用权必须基于整个网络特性、输电阻塞,以及整个输电网络的经济性和安全性评估才能做出配置。输电运营商、调度与交易分立的组织结构选择是输电产权制度安排得以公正实现的前提。因为,在调度交易与电网运营商一体化结构下,即使引入金融输电权,网络外部性也常常会在调度技术性与交易经济性之间产生矛盾,调度机构的行为选择有可能使不同利益相关者受到不同的对待,从而损害竞争的公平性。调度交易机构的行为中立并构筑起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也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
电力市场目标模式涉及行业技术、经济以及政府产业政策等诸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设计任务。依据功能构建原则,电力市场模式可以大体分为竞争性机制、非竞争性功能以及监管体系三个关联的功能模块。电力产业得以不断提高效率、持续发展的途径是竞争性机制、非竞争性功能的充分发挥和有机协调
竞争性机制
竞争性机制的核心是电力批发交易制度的确立。目前电力交易制度的设计可归纳为两类:一类是集中式交易制度,另外一类是分散式交易制度。
集中式交易制度的设计,在于保障调度机构最大限度地参与电力交易活动,以实现市场交易与系统安全运行的协调一致。例如,强制型电力库模式,是以系统稳定运行为前提的设计思路,要求调度不仅考虑潮流的物理路径,还要考虑交易的合约路径。调度与交易机构的有机协作,可以实现以可利用容量、系统安全约束为条件的、以系统发电成本最低为目标的经济调度。
集中式交易制度对电力产业结构重组程度要求不高,在电力市场化
《学习时报》:电力市场的目标模式(杨昆)
本文2010-03-12 22:55:13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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