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以《决定》精神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于良法)
本期提示:开创环境监管工作新局面,做好新时期新阶段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综合决策、环境优先、改革创新的原则,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在环境保护中谋求经济发展。
青岛市城阳区认真领会山东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9号文件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抓好国务院《决定》的落实工作,通过实施蓝天、碧水、青山、绿地、和谐等生态细胞工程,城市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出台了对8个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环保目标考核,与城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委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各街道环保工作责任和确定环保联络员的通知”。做到对老百姓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各级都有领导抓,有人管,而且明确责任,限定时限,确保每项工作都站到高处、看到远处、想到深处、干到实处,实现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依法行政,严格建设项目管理。本着“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以解决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建立环保审批联动制度,有关职能部门都实行环保前置审批制度,今后
《中国环境报》:以《决定》精神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于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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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3-12 22:55:02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54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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