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农信社经营管理中的“七大怪圈”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农村金融市场向多元化、主体多样化方向发展,农村信用社长期在农村处于垄断的格局将会被打破,然而,现时的农信社应如何采取对策,调适自已,迎接挑战,守住阵地,服务“三农”,笔者认为,应尽快走出经营管理中的“七大怪圈”。
怪圈之一:分级的授权授信关系。(1)体制改革逆向型。从现时的各家中、小企业的改革情况不难看出,体制均是由大改小,层次由多变少,责任由不明变为清楚,而农信社作为一个金融服务企业,则相反,经营体制由小改大,管理层次由少改多,各项机制由灵活改为呆板,至使链条增长、环节变多、质效降低;(2)法人权责不明确。目前,农信社贷款管理完全照搬国有商业银行的一套办法。国有商业银行之所以大额贷款自下而上级级报批和小额贷款自上而下层层授权授信,是因为其只有一个法人——总行。论讲上级联社是管理部门,基层联社才是经济实体。在实际工作中,虽说县联社是一级法人,但贷款权则真正掌握在上级联社,按分级授权授信规定需要逐级报批的贷款,往往上级联社因客户不熟,情况不明,一笔贷款,要么死扣教条,要么就事论事,没有时间约制,常常举棋不定,一拖再拖,这样以来,不分轻、重、缓、急,上级联社资料堆积,基层社往返空跑,客户望而兴叹。该支持的没及时支持,该满足的没有很好满足,其结果只能是误事、坏事,赶走了客户,助长了民间借贷行为。(3)上下工作不合拍。从目前一些农信社情况看,上级联社侧重于管理,下级信用社偏向于经营,上级联社重理论轻实际,重研究轻实践,与基层社在思想、工作上很难合拍。一旦二者没有很好的结合,管理、经营便成了两张皮,两分离,上、下就会出现各拉各的调,各吹各的号,不合拍,不协调,工作形不成合力,员工形不成动力。改革后的上级联社作为一个管理机构,对基层农信社应在政策上起着导向、管理工上起着指导及经营上承担起服务的作用,根本不存在经营上的授权授信关系,而基层联社才是真正独立自主的经营实体及创效的主体,是融责、权、利于一身的法人企业,应有自已的相对独立经营权利,可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偿还能力及风险程度等决定贷款问题,贷多贷少,贷长贷短,贷与不贷等经营行为应是信用社自已的事,并承担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责任。为此,上级联社要更新观念,改变方法,转换机制,强化职能,将经营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信用社,要还权于基层信用社,服务于基层信用社,着重研究政策及环境的开创。要围绕经营发展抓好综合管理;围绕开拓业务经营抓好内外环境;围绕维护员工利益抓好政策制定;围绕“三农”服务需要抓好放权搞活,以促进农信社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怪圈之二:单纯的业务经营方式。一般来讲信贷业务,应包括存款与贷款,没有存款的吸取,也就没有贷款的发放,没有贷款的发放,也就没有农信社的发展。所以说农信社存款和贷款,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二者不可分割。可在基层一些地方经营活动中,人为地将二者割裂开来,单纯的就业务论业务,就经营说经营。一是放贷款不与存款挂钩。如发放个体工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不是将款项先入其账户后分次监督使用,而是一次性付出大量的现金。这样就减少由贷款带来的派生存款及低成本存款。同时忽视了其销售收入到账率的管理,一般地讲,客户钱出去货进来,货出去钱回来,并入到客户的存款账户上。在目前,不少的农信社对绝大多数往来客户只有贷款的放出,没有存款的到账回流,有的甚至在农信社没有账户,存在信用社发放贷款,商业银行吸取存款,存、贷严重分离。其主要原因:其一信用社结算渠道不畅,农信社支持的客户一些购销款项直接通过商业银行结算渠道进了他们的账。其二员工缺乏综合经营素质,放贷款只是为了收取利息。因单纯的利润观念的驱动,不顾风险、不论远近、不讲好坏,盲目放贷和贷款倾销。有的没有载体跨区贷,有的不择对象多社贷,致使市场难预测,风险难驾驭,收了利息,丢了本金,有的本息无归。二是计划与实际脱钩。主要是上级要速度,高计划,硬指标,严考核;下级保工资,要吃饭,完不成,搞虚假。计划的下达不是从农信社稳健经营的实际和事业长足发展的需要出发,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三是怕追责,走极端。一管就死,一放即乱,片面地认识追责,过度地强调风险,不讲经营,不求效益,不谋发展,该放的不放,惜贷、拒贷、恐贷。为此,农信社要跳出单纯的、片面的业务经营怪圈,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行“三个转换”,即(1)转换观念。其一要转变单纯的业务经营观念。要通过教育培训更新知识,帮助员工树立综合业务经营的观念及现代科学经营管理意识,要消除重放轻收,重贷轻存的思想,实行以贷吸存,以熟揽存,以存促贷,以管强收,以收创效,坚持存、放、收一起抓,存款、贷款、利息均不误,传统业务、中间业务、新业务一起抓,拓展中间业务,做优传统业务;其二要转变固步自封传统的经营观念。要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小富即安,安于现状及无所作为的思想,要与时俱进,更新观念,解放思想,用新思维、新方法、新举措来创新发展农信社业务;其三要转变望自尊大独占市场的观念。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放开搞活,农信社在农村的垄断格局将要打破,农信社员工要居安思危,要有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及市场意识,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及控险与发展等关系。(2)转变作风。其一转变浮而不实的作风;其二转变弄虚假的作风。(3)转变方法。一是要改变传统的经营方法。要摒弃简单的思维方式,落后的思想观念,传统的经营模式,经验的工作方法,习惯的管理手段,坚持发展的,科学的,现代的及创新的办法,搞好农信社管理和经营。二是要改变单一的经营方法。要改变农信社资产单一,产品单一及手段单一经营方法,全方位、多角度提供服务,满足需要。
怪圈之三:制约发展的薪酬分配。目前在一些地方分配机制不健全。一是不合理。工资没与工作质量挂钩,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平均分配,大锅饭。二是不科学。工资分配未与增效很好结合,减亏增资幅度大于增效增资幅度。客观存在着薪酬分配创利的不如亏损的,不断挫伤了盈利社员工工作极积性。为此,薪酬分配要坚持工效挂钩,联责、联利、联绩、联效计酬,分配方案总的指导思想应为: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励创效的,鼓励减亏的,扣罚增亏、亏损及工作质效差的,这是基本原则。因为,农信社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严格地说,经营亏损不能发工资,若亏损要发工资,所发的工资也只不是客户的存款。绩效分配要与利润挂钩,应依据资产负债盈利率为衡量标准。要确定一个最低工资标准和基本生活费标准,并依据不同环境、不同条件及不同的情况分类指导,确定盈亏最低基数和创利目标,要划分类别,区别档次,控亏增盈。一是对增加亏损的,只发基本生活费;二是对减少亏损的,发
略谈农信社经营管理中的“七大怪圈”
本文2010-03-11 22:02:28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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