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情”也无妨
在办理烟草专卖案件中,办案人员不得不用相当的精力来应付说情者。有的时候办案人员这边刚着手查处,那边说情者的电话就接连打来,叫人不得不“佩服”违规者的“神通广大”。烦恼归烦恼,笔者认为,办案人员对此不应该消极应付,而应当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更新思维,力求积极有为。
办案人员应该认识到: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说情诚然是办案的阻力,但也可以将阻力变成办案的有利因素。拒绝说情者,要讲究艺术。对事不对人,是办案人员应坚持的原则。
对办案中的说情者嗤之以鼻或者金刚怒目,甚至竖一块“说情者止步”的牌子,虽说动机是好的,效果有时却不见得好。对为违法者来说情的,不妨先认真听听他们的意见和申辩理由,再具体分析,深入思考,区别对待,达到利用说情者为办案服务的目的。这样做的理由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着眼于顾及人情。中国社会历来重视人情,在办案过程中出现说人情、托关系这种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况且来说情的往往与办案人员有些许关系——亲戚、朋友、同学、战友、同事甚至是上级领导。他们来说情了,办案人员倘若铁青着脸,不接待甚至把他们赶出去,看起来是铁面无私,“六亲不认”,其实心里并不好受,所以还是顺其自然坦然接待的好。
二是着眼于搞清案情。说情者反映的情况和表述
“说情”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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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3-11 18:21:01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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