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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法制建设 促进依法理财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10-03-11浏览:2107下载167次收藏
   “依法理财,就是要把一切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制规范的范围。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管好国家的‘钱袋子’,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和制度,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这是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人民日报》答记者问时,对新时期如何依法理财做了进一步阐释。
   依法理财就是依照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规定,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管理国家财政,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这是政府理财行为的自我革命,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进一步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按严格照省、市、县“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立足于“依法治国”方略和财政“十五”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普法、依法理财工作,将提高基层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全县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能力与水平,促使财政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前进。
   (一)加强领导,法制体系进一步健全。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管理、分配和监督的重要职责,依法理财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职责服务县域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实践好、代表好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领导重视是做好“四五”普法和依法理财工作的基础,“四五”期间,我局针对新时期新形势对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始终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行政、文明服务,将规范行政执法纳入整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严格行政执法规范财政部门和财政工作的行为,努力实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目标。
   局机关成立了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为组长、主任,各支委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财政系统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和“财政系统行政处罚听证委员会”,制定了《财政系统 “四五”普法实施方案》,组建了法规税政股,配备了专职人员,县局与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财政所签订了质化量化责任书,明确了行政执法的考核内容,普法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有关股室专题研究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做到有研究、有指示、有要求,做好财政系统的“四五”普法和依法理财工作的坚强后盾,从而为“四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运作载体,保证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强化学习宣传,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抓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法环境。明确了每周四为局机关学习日,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四五”普法和财经类法律法规等内容,先后聘请县法制局、审计局、县委党校、检察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业务人员讲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县举办的行政执法知识考试和“四五”普法考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证书。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要求,在夏征以前组织全县乡镇农税干部进行了为期5天的农业税收法规政策专题培训,明确了征管程序和执法要求。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四五”普法学习教育,2003年9月份,我局还精心组织参与了“全省‘四五’普法和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发放和回收试卷275份,取得了正确率和收卷率100%的好成绩,受到了省厅表彰。
   抓税法宣传,提高公民的征税意识。新的《税收征管法》实施后,县局和各乡镇财政所采取集中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的办法,先后出动宣传车14辆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税收法规政策宣传,编印发放《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400本,加强对《湖北省会计法实施办法》的全面宣传,在县城和重点乡镇悬挂横幅25副,张贴标语150条,自编免费发放《会计法规》手册1200本,组织人员到城建系统二级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培训班上讲授会计法规知识,为1500名已注册登记的会计人员换发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全面取缔了无证上岗的行为。
   (三)强化制度建设,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
   建立健全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制度。按照《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要求,县局每年都将“四五”普法、依法行政、财税法规的学习纳入年度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聘请法律专家授课、讨论交流的形式认真开展法律学习,并组织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省、市财税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系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要求每位财政部门都要取得省厅与普法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监制的《财政干部法制培训合格证书》,并将其作为全县财政“四五”普法培训、教育、考核验收和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程序操作,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我局对明确县农税局为全县农业税收征管的执法主体,农业税收执法检查时,统一使用国家税务局制定的税收执法检查文书,并严格农税程序审批。从2003年初开始取消了过去由县直有关部门代征耕契两税的办法改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农村农业税一律实行“财政干部依法收税、农户依法纳税、村组干部依法协税、党委政府负领导责任”的征管模式。其他财政行政执法的主体一律为县财政局,取消各自为政的作法。
   公开征收项目,公示征收标准。实行了农民负担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耕契两税依据标准公开公示制度、各种收费公开公示制度。同时按政策要求及时调整了收费项目额度,例如,在2003年7月份,与物价、土地、城建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农民建房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按中央、省、市政策要求,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在“非典”发生后,我们按照省市要求减免了部分政府性基金,并将项目通知到执收单位对外公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调节作用。
   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通过考试考核,报省财政厅对农税征管人员发放了“农业税收执法证”,通过考试报县法制局发放了“行政执法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上岗,确保财政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在执法文书管理使用上,坚持做到 “三个统一”,即统一了文书格式、统一了文书质量要求、统一了文书标准,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程序合法,处理合规。同时,局机关设立了举报箱,在局法规税政股和财政监督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财政行政执法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五)财政管理与改革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在“四五”工作的全面推动下,财政支持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财政改革等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产业兴县、项目兴县”和“建设全省茶叶大县、水电大县”的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及时制定和实施了有效的财政服务对策。一是积极参与论证、筛选和审核上报产业项目,其中茶叶、蔬菜、畜牧等3个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纳入全省优势农产品板块建设项目库,予以重点支持,《青年农民转业培训项目》已列入省阳光工程建设规划。二是累计争取及拨付国债和基建项目资金3321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项目的建设。三是争取和投入财政扶贫及支援农业生产资金2167万元,重点支持骨干项目基础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四是树立“你投资我支持、你发财我发展、你创业我就业”的开放意识,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全县招商引资和水电开发的良性发展。
  财政收入快速增长。2004年,全县财政收入突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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