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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三大特点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10-03-11浏览:2241下载268次收藏

    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涉农收费始终是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物价部门既是参入者,也是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加大涉农收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违价行为,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几年来,农村到底出现了哪些变化,农业到底存在那些问题,农民到底有哪些想法,仍然值得物价部门的高度关注。
    在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村”的活动中,笔者深入竹溪县新洲乡茶场村、紫金洞村,兵营乡明家梁村、赵家河村,天宝乡菜坝村、云台观村等3个乡6个村30个农户及乡直涉农收费单位,走进农户,贴近农民,采取“看、听、查、访”的方式,对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深入调查,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农民减负和涉农收费的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广大农村到处充满着阳光和生机。所见所闻、感受颇深,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了三大特点:
    一、减负力度较大
    农村税费改革后,不仅税费逐年从减到免,而且国家还给予种粮补贴、种子补贴、退耕还林补贴、两改一同价、学校落实“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土地、公安、民政、计生、供电、农业、农机等基层涉农收费部门收费不断规范,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力度较大。通过调查统计,2006年与2001年相比,3个乡农业人口57000人,共计减负近1800万元,人平减负约450元。如天宝乡,农业人口15570人,税费改革前2001年三税(农业税、特产税、屠宰税)及村级三提五统202万元,从2003年起全部免除,2006年发放种粮补贴每亩6.00元,计19.80万元;农资补贴每亩7.00元,计23万元;水稻补贴每亩15.00元,计6.9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每亩230.00元,计168万元;全乡1649名中小学生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后,每生每年减负200.00元计33万元;享受“两免一补”学生1392人,中学每生减免书杂费155.00元,小学每生减免书杂费95.00元,合计减免书杂费23万元;“两改一同价”政策的落实,每度电价下降0.40元左右,全乡因电价下降减负52万元,仅上述的“一减一降多补”,就使农民直接减负528万元,人平340.00元。这些还不包括农民建房,外出务工,婚姻登记等各种涉农收费的减免和规范而使农民所得的经济利益。我们在新洲乡新发村农民曾照武家算了一笔账,他全家4口人,2001年各种税费580.00元,学生上学670.00元,电费95.00元(每度0.95元)共计负担1345.00元。自2003年后,税费580.00元不交了,学生上学每年只交190.00元,减了460.00元,电费每度减了0.44元,计44.00元,2006年在乡财政所领取了粮食直补,水稻良种、退耕还林,农资直补等国家涉农补贴500.00元,共计减负1584.00元,人平3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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