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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工作之我见

栏目:理论文章发布:2010-02-18浏览:2740下载296次收藏

    土地出让金是各级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而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近年,随着土地市场管理的逐步完善,以往土地出让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为从根本上厘清土地出让金的管理权限,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近日笔者就近几年来我县土地出让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门调研。

    一、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渭北旱塬东北部,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经济基础薄弱。为了发展县域经济,促进财政增长,我县在园区发展上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依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全方位开展招商,做大园区规模,做强园区产业,做优园区品牌,力争通过大招商推动园区大发展,实现县域经济大跨越”的指导思想,对园区土地征用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多年来,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化园区和部分工矿企业用地这一块,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工作具体由县国土局负责。

    1、国有土地征用情况

    近几年,我县建设用地实行综合地价,综合地价中主要包括土地补偿款、村组协调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三部分,地面附着物赔偿和青苗补偿费则据实核算,征地资金由用地单位缴入国土局统征办帐户。

    工矿企业用地及经营性用地由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征收、供应,2004年6月“百亩梨园”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工作由土地储备中心以695.3万元征收,支付村组征地管理费及其他补偿费用454.7万元,征地费用合计1150万元,2006年元月,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将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兆兴花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平均每亩土地转让价格26.1万元。

    破产国有企业国有土地处置由县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牵头,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7宗,平均每亩土地转让价格8.7万元。

    2、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情况

经查阅相关资料及我们调研的情况看,土地征收依据综合地价收取的资金主要用于征地补偿支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和耕地开垦费支出三部分。其中征地补偿费支出约占综合价款的绝大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4元,耕地开垦费留县专户管理资金每平方米15元。这些支出按照工业园区综合地价计算略有结余,但按照农业产业化园区的土地出让价格计算,则需要挪用其他资金进行补偿,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

    “百亩梨园”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扣除原征地支出1150万元,其余资金除一部分上缴财政外,其余则主要用于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费用。

    破产国有企业土地出让价款所得资金则全部用于企业职工安置。

    二、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县在非税收入征管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在贯彻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上取得了新的突破,但是在国有土地出让金管理上还不到位,通过调查走访,发现还存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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