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的实质是民生财政
民生问题既是个人及家庭的生计问题,又直接影响乃至决定国家的发展进步。随着人们对民生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深入,民生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与传统社会忽视个人幸福和福利不同,现代社会成员的个人幸福(或者说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个人幸福)已成为社会制度体系的最高目标,有关民生的制度安排是现代社会制度体系的核心要素之一。民生问题只有在现代社会体系中才有根本解决的可能。
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并非简单地认为某些民生问题影响到了社会稳定才去加以解决,而是强调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落脚点,把民生问题当作国家发展的根本目标指向,并基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把民生问题的解决当作建设现代社会的根本要求。如果仅从暂时的维持稳定的需要出发,民生问题的改善能够很快获得成效,但无法获得根本的解决。我们必须将有关民生的制度安排纳入社会制度体系的结构之中,如此,民生问题才能获得根本、可持续地解决。
将有关民生的制度安排纳入社会制度体系的结构之中,其中一项带有基础性的就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设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国家来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一种活动。公共财政的实质是民生财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分配活动或分配关系,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政府收支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财政体制和财政制度。
虽然我国一直对财政收支秉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但长期以来的财政观念基本上是“财政收入越多越好”,“财政支出给经济建设的份额越大越好”。事实上,公共财政的基本特性是公共性,即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其职能范围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的,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就不介入,凡属于或可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财政就必须涉足。公共财政是非盈利性的
公共财政的实质是民生财政
本文2010-02-18 17:05:24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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