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监察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及时、妥善处置劳动保障监察突发事件,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措施得力,快速高效。做到宣传法律、稳定情绪、查明事实、理清权益、化解矛盾、解决诉求,防止因处置不当激化矛盾,努力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 组织领导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分管局长杨华同志负总责,监察大队长刘德君、监察员廖和平具体负责。
三、处置程序及要求
(一) 接收突发事件信息
劳动保障监察突发事件信息来源渠道包括:各级领导、各级机关、群众举报投诉及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二)实施突发事件处置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劳保监察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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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1-11 20:10:08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43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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