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仓储合同
(一)仓储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1.仓储合同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业是一种专门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行业。仓储合同是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我国以往的合同法规将仓储合同归入保管合同之中,统称仓储保管合同。鉴于二者存在诸多不同,新的合同法将二者分开,作为两种合同予以表述。
2.仓储合同的特点
(1)保管人必须有特定资格
在仓储合同中,作为主体一方的保管人一般都是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必须拥有必要的储存设备和经登记、核准的专营或者兼营仓储保管业务的资格。
(2)标的物须为动产
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也就是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必须能够移动,可以存放到保管人的仓库之中,所以只能是动产。另外,仓储合同的标的物虽然多数是种类物,但一经建立仓储保管关系,该种类物就特定化了,因此,保管方不能擅自调换和动用保管物,在合同终结时,保管方返还给存货方的应该是原交付保管的物品。
(3)仓储合同是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
存货人对标的物始终拥有所有权,保管人对标的物在储存期间只有占有权没有使用权和处分权,合同期满时保管人必须将储存保管物完好无损地交还给存货人。所以,仓储合同是提供劳务或者服务性的合同。
(4)仓储合同为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所谓诺成,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所谓双务,就是合同生效后双方都负有义务;所谓有偿,就是存货人要按约定付给保管人报酬或其他费用。
(二)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
书面形式的仓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保管货物的品名、品类
这是仓储合同的标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对货物的品名、品类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数量以法定的计量单位计算,质量应依照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执行国家有关专业包装标准或由当事人约定。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验收和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状况等。验收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由当事人协商约定。验收方法有全验和按比例抽验两种。验收日期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至。
4.保管要求
有些货物要求特殊的保管条件和保管方法,这些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双方应当详细约定货物进出库的具体办法和交接事项,以便分清责任。
6.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有些货物会产生一定的损耗,或者有一定范围内的破损和计量误差。因此,双方当事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损耗标准和磅差标准。如有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当然要执行这些标准;如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双方可协商确定。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等
计费标准包括:仓储费、转仓费、出入库装卸搬运费等。要写明由哪方承担费用,并标明费用的计算标准、支付方式和地点等。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双方
十二、仓储合同
本文2009-05-09 17:06:20发表“写作教程”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21100.html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 乡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