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之路
【关键词】多道生理测试仪;测谎;证据
【中图分类号】d919_3; b84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4)04—0305—03
作为传统、经典的测谎技术.多道心理生理测谎是
指测谎员有结构地对被测人进行提问,并运用多道生
理记录仪记录其生理反应;根据对被测人生理反应的
分析给出其在所调查的问题上是否说谎的意见 虽然
世界许多国家,包括中国,都在运用多道心理生理测谎
技术,但在司法实践中其结论能否作为证据一直存有
争议。本文首先介绍美国、日本及中国多道心理生理测
谎结论的证据立法状况,然后提出在当前中国应该如
何看待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地位.最后提出
应如何推进其证据发展之路。
一
、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在美国的证据之路
美国法院对待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的历史充满
了忧虑与排斥,仅在少数例外情况下采信。i1j在属于英
美法系的美国.判例是一种非常重要法律渊源.其许多
法律规则来自判例。美国法制史上,3个判例对多道心
理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地位进行了规定.并产生深远
影响。
(一)frye“科学共同体普遍接受”规则
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在美国的证据立法始于
1923年的frye诉美国案例。被告fyre被华盛顿特区
联邦法院判处谋杀罪.其不服判决.以审判法院错误地
拒绝基于心理生理测谎产生的辩护证据而提出上诉。
fyre所接受的心理生理测谎技术基于对测谎员与其谈
论被指控罪行过程中周期性记录的frye血压的收缩
压的分析,上诉法院认为就收缩压测试技术而言.它尚
未获得生理学和心理学界认可,从而支持审判法院拒
绝承认该证据。上诉法院就该案所阐述的基本原则发
展成为著名的fyre规则,“科学原理或发现何时跨越
实验性和可论证性的界限难以确定。这一模糊区域中
的原理的证据能力必须经过验证,法院采信由公认的
科学原理或发现推导出的专家证言要走很长的路.推
导出专家证言的原理或发现必须充分确定.在其所属
· 305 ·
· 法律精神医学·
的特定领域获得普遍接受。”
fyre规则统治包括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在内的
科学结论的证据可采性长达70年,对多道心理生理测
谎结论而言,该规则成了永不具备可采性的依据,在压
倒性排除中有两次例外。
一是1975年的美国诉dorsey判例。这一判例及
随后颁布的新墨西哥州证据规则ll一707开启了1975
年至今新墨西哥州法院采用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作
为证据的大门
另一例外是被认为具有更大影响的l989年联邦
上诉法院关于美国诉piccinonna一案的意见。上诉法
院对当时的科学、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司法研究.确
定“fyre规则以来,多道心理生理测试技术和仪器取得
了巨大的进步”,“以至于联邦调查局、保密机构、军情
局和执法机构都在使用多道心理生理测谎”,“近年作
为有用、可靠的科学工具.多道心理生理测谎获得了广
泛的认可”.“并且缺乏陪审团被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
论不适当左右的证据”.“所以本质性地排除多道心理
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规则不再具有正当理由”。因此,
法院在第ll联邦巡回法院.包括位于美国东南的联邦
法院精确阐述了采信标准。虽然piccinonna判例的决
定至今未被否决.仍具效力.但此后没有其他任何案例
审判因循这一决定
(二)daubert“科学知识”规则
1993年的daubert诉mell dow医药公司案是美
国心理生理测谎结论证据立法的一个里程碑式案例。
在该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认为科学共同体普遍认可后
才承认的fyre规则过于严格.应该以更自由的方法对
待现代联邦证据可采性规则.特别是702专家证言规
则,该规则允许将那些基于科学知识而有助于事实审
判的专家证言提供给陪审团用于决定争论的问题。
daubert理论提供了5个确定提供的证据是否基于科
学知识的一般指导原则:
1.专家证言的理论或技术是否具有可检验性:
2.技术是否具有已知的运用差错率:
3.理论或技术是否受到同行评论并出版发行;
[作者简介] 张钦廷(197 5一),男,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医学硕士,主检法医师,主要从事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与研究。
tel:+86—2l一62442576 e-me11:zhangq1 nt1 ng@hotma11.com
· 306 ·
4.理论或技术在其相关科学共同体中的接受程度;
5.具有决定该技术可采信标准的程度。
根据该规则.科学共同体内部存在分歧,或者大多
数观点还没有达成一致,不能成为证据可采性的自然
障碍。最高法院提出的上述因素都不是刚性决定性因
素.而且质询也十分灵活.兼顾将不值得信赖的伪科学
置于法院大门外与向新兴科学敞开法院的大门。
(三)schefer证据地位不确定意见
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多道心理生理测试结论可采信
问题的最近案例是1998年的美国诉scheffer案。为了
指控一名飞行员吸毒 美国空军当局进行了尿液分析
和多道心理生理测试.结果尿液分析专家在飞行员尿
液中发现甲基苯丙胺.而测谎员认为飞行员在否认吸
食毒品时没有说谎迹象。根据联邦行政当局专门签署
的军事证据规则,军事法庭的陪审团没有听取测谎证
据,而采信了尿液分析专家意见;飞行员对由此导致的
判决提出上述。军事上诉法院认为无条件地强制排除
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
剥夺了宪法赋予被告的权利.该修正案规定让被告的
辩护证据获得聆听的权利。此后。美国政府将该案提交
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恢复
初审法院的判决。
在该案中 最高法院9名法官存在3种不同意见:
thomas派的4名法官坚持认为无条件地排除多道心
理生理测试结论适当;kennedy派的4名法官则不同
意无条件地排除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是明智的,且
认为以后的案例可能引发对排除立场是否合乎宪法作
进一步检验:stevens大法官则认为法院应该向多道心
理生理测谎敞开证据的大门,因为宪法禁止无条件地
排除证据。综合3种不同的观点。法院最后以5人多数
就下列问题明确表明了立场:
1.无条件排除多道心理生理测谎证据的规则不是
违宪就是不明智:
2.没有发现多道心理生理测试结论不可靠:实际
上9名大法官就此问题没有达成任何一致。thomas派
和kennedy派同意,根据专家和法院在此问题上的持
续不同意见.可以“合理地就是否应该采信多道心理生
理测谎结论达成不同结论”作为宪法问题。stevens大
法官发现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已经达到可采信的可
靠程度。
3.大多数法官没有发现多道心理生理测试结论侵
犯了陪审团的职权
4.法庭没有讨论多道心理生理测试耗费过多的诉
讼时间及其他问题。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4年第11卷(第4期)
在最高法院scheffer意见发布后的一段时间内,
越来越多下级法院声称要根据scheffer判例采信多道
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尽管大多数法院依据scheffer判
例、daubert规则考虑多道心理生理测试结论,但他们
在判决中还是严格限制其作为证据运用。
二、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在日本的证据之路
1968年日本最高法院承认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的
专家意见可以作为证据。从此以后。许多案件允许将多
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作为证据使用。目前日本每年进
行约5 000例多道心理生理测谎,主要集中在谋杀、
入室行窃及盗窃之类案件。法院接受的多道心理生理
测谎要满足如下5个要求:
1.使用标准仪器:
2.使用合理的测试技术;
3.合格的测试人员实施的测试:
4.被测人员的生理和精神条件适于测试:
【中图分类号】d919_3; b84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4)04—0305—03
作为传统、经典的测谎技术.多道心理生理测谎是
指测谎员有结构地对被测人进行提问,并运用多道生
理记录仪记录其生理反应;根据对被测人生理反应的
分析给出其在所调查的问题上是否说谎的意见 虽然
世界许多国家,包括中国,都在运用多道心理生理测谎
技术,但在司法实践中其结论能否作为证据一直存有
争议。本文首先介绍美国、日本及中国多道心理生理测
谎结论的证据立法状况,然后提出在当前中国应该如
何看待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地位.最后提出
应如何推进其证据发展之路。
一
、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在美国的证据之路
美国法院对待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的历史充满
了忧虑与排斥,仅在少数例外情况下采信。i1j在属于英
美法系的美国.判例是一种非常重要法律渊源.其许多
法律规则来自判例。美国法制史上,3个判例对多道心
理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地位进行了规定.并产生深远
影响。
(一)frye“科学共同体普遍接受”规则
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在美国的证据立法始于
1923年的frye诉美国案例。被告fyre被华盛顿特区
联邦法院判处谋杀罪.其不服判决.以审判法院错误地
拒绝基于心理生理测谎产生的辩护证据而提出上诉。
fyre所接受的心理生理测谎技术基于对测谎员与其谈
论被指控罪行过程中周期性记录的frye血压的收缩
压的分析,上诉法院认为就收缩压测试技术而言.它尚
未获得生理学和心理学界认可,从而支持审判法院拒
绝承认该证据。上诉法院就该案所阐述的基本原则发
展成为著名的fyre规则,“科学原理或发现何时跨越
实验性和可论证性的界限难以确定。这一模糊区域中
的原理的证据能力必须经过验证,法院采信由公认的
科学原理或发现推导出的专家证言要走很长的路.推
导出专家证言的原理或发现必须充分确定.在其所属
· 305 ·
· 法律精神医学·
的特定领域获得普遍接受。”
fyre规则统治包括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在内的
科学结论的证据可采性长达70年,对多道心理生理测
谎结论而言,该规则成了永不具备可采性的依据,在压
倒性排除中有两次例外。
一是1975年的美国诉dorsey判例。这一判例及
随后颁布的新墨西哥州证据规则ll一707开启了1975
年至今新墨西哥州法院采用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作
为证据的大门
另一例外是被认为具有更大影响的l989年联邦
上诉法院关于美国诉piccinonna一案的意见。上诉法
院对当时的科学、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司法研究.确
定“fyre规则以来,多道心理生理测试技术和仪器取得
了巨大的进步”,“以至于联邦调查局、保密机构、军情
局和执法机构都在使用多道心理生理测谎”,“近年作
为有用、可靠的科学工具.多道心理生理测谎获得了广
泛的认可”.“并且缺乏陪审团被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
论不适当左右的证据”.“所以本质性地排除多道心理
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规则不再具有正当理由”。因此,
法院在第ll联邦巡回法院.包括位于美国东南的联邦
法院精确阐述了采信标准。虽然piccinonna判例的决
定至今未被否决.仍具效力.但此后没有其他任何案例
审判因循这一决定
(二)daubert“科学知识”规则
1993年的daubert诉mell dow医药公司案是美
国心理生理测谎结论证据立法的一个里程碑式案例。
在该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认为科学共同体普遍认可后
才承认的fyre规则过于严格.应该以更自由的方法对
待现代联邦证据可采性规则.特别是702专家证言规
则,该规则允许将那些基于科学知识而有助于事实审
判的专家证言提供给陪审团用于决定争论的问题。
daubert理论提供了5个确定提供的证据是否基于科
学知识的一般指导原则:
1.专家证言的理论或技术是否具有可检验性:
2.技术是否具有已知的运用差错率:
3.理论或技术是否受到同行评论并出版发行;
[作者简介] 张钦廷(197 5一),男,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医学硕士,主检法医师,主要从事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与研究。
tel:+86—2l一62442576 e-me11:zhangq1 nt1 ng@hotma11.com
· 306 ·
4.理论或技术在其相关科学共同体中的接受程度;
5.具有决定该技术可采信标准的程度。
根据该规则.科学共同体内部存在分歧,或者大多
数观点还没有达成一致,不能成为证据可采性的自然
障碍。最高法院提出的上述因素都不是刚性决定性因
素.而且质询也十分灵活.兼顾将不值得信赖的伪科学
置于法院大门外与向新兴科学敞开法院的大门。
(三)schefer证据地位不确定意见
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多道心理生理测试结论可采信
问题的最近案例是1998年的美国诉scheffer案。为了
指控一名飞行员吸毒 美国空军当局进行了尿液分析
和多道心理生理测试.结果尿液分析专家在飞行员尿
液中发现甲基苯丙胺.而测谎员认为飞行员在否认吸
食毒品时没有说谎迹象。根据联邦行政当局专门签署
的军事证据规则,军事法庭的陪审团没有听取测谎证
据,而采信了尿液分析专家意见;飞行员对由此导致的
判决提出上述。军事上诉法院认为无条件地强制排除
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
剥夺了宪法赋予被告的权利.该修正案规定让被告的
辩护证据获得聆听的权利。此后。美国政府将该案提交
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恢复
初审法院的判决。
在该案中 最高法院9名法官存在3种不同意见:
thomas派的4名法官坚持认为无条件地排除多道心
理生理测试结论适当;kennedy派的4名法官则不同
意无条件地排除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是明智的,且
认为以后的案例可能引发对排除立场是否合乎宪法作
进一步检验:stevens大法官则认为法院应该向多道心
理生理测谎敞开证据的大门,因为宪法禁止无条件地
排除证据。综合3种不同的观点。法院最后以5人多数
就下列问题明确表明了立场:
1.无条件排除多道心理生理测谎证据的规则不是
违宪就是不明智:
2.没有发现多道心理生理测试结论不可靠:实际
上9名大法官就此问题没有达成任何一致。thomas派
和kennedy派同意,根据专家和法院在此问题上的持
续不同意见.可以“合理地就是否应该采信多道心理生
理测谎结论达成不同结论”作为宪法问题。stevens大
法官发现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已经达到可采信的可
靠程度。
3.大多数法官没有发现多道心理生理测试结论侵
犯了陪审团的职权
4.法庭没有讨论多道心理生理测试耗费过多的诉
讼时间及其他问题。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4年第11卷(第4期)
在最高法院scheffer意见发布后的一段时间内,
越来越多下级法院声称要根据scheffer判例采信多道
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尽管大多数法院依据scheffer判
例、daubert规则考虑多道心理生理测试结论,但他们
在判决中还是严格限制其作为证据运用。
二、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在日本的证据之路
1968年日本最高法院承认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的
专家意见可以作为证据。从此以后。许多案件允许将多
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作为证据使用。目前日本每年进
行约5 000例多道心理生理测谎,主要集中在谋杀、
入室行窃及盗窃之类案件。法院接受的多道心理生理
测谎要满足如下5个要求:
1.使用标准仪器:
2.使用合理的测试技术;
3.合格的测试人员实施的测试:
4.被测人员的生理和精神条件适于测试:
多道心理生理测谎结论的证据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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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03-31 08:29:42发表“医学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15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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