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缺陷增加患者检查负担赔偿1例
【关键词】 医疗纠纷:责任认定:赔偿依据
【中图分类号】r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5)03—0175—03
案例资料
赵某某,女,36岁,已婚。于2000年l1月9日因
持续性腹痛3天入某医院外科。入院诊断:急性阑尾
炎。l1月10日凌晨3时许,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并履
行签字手续后,在硬膜外麻醉下行剖腹探查术。术中
见腹腔积血,疑为妇产科疾病,遂请该院妇产科会诊,
妇产科医师行腹腔探查,见子宫右宫角及输卵管间质
处破裂,肉眼可见绒毛,有活动性出血,诊断:右侧宫
角妊娠。行右侧部分宫角及右侧输卵管切除术。术后
病检为:妊娠并慢性输卵管炎。住院8天.于l1月17
日出院。
鉴定情况
2001年7月6日、7月l1日,患者两次行b超检
查,超声所见:“双侧附件区未见异常,右侧卵巢未显
示,左侧卵巢可显示。”超声提示:“宫颈囊肿。”患者查
阅病历资料时又发现,在麻醉记录单中.实施手术栏
内记载:“剖腹探查+右卵巢切除术。”据此,患者怀疑
术中右侧卵巢被切除,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右
侧卵巢是否存在”鉴定申请。经患者同意于2001年l1
月6日以“(1)右侧卵巢缺如?(2)右附件炎;(3)右卵
巢囊肿;(4)盆腔炎性包块”入院,l1月15日行“腹腔
镜探查术”,住院13天,出院诊断为:(1)右卵巢粘连
包裹;(2)左卵泡破裂;(3)上感。证实右侧卵巢并未切
除。
后来患者又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市、省两
级医学会鉴定均不构成医疗事故,市级鉴定认为:(1)
该患者为育龄期妇女,继发不孕,以急性腹痛就诊.未
进行必要的相关辅助检查(b超、hcg、腹穿等),并轻
信患者述男方有不孕病史,单纯诊断阑尾炎.虽未延
误治疗,但造成错诊。(2)麻醉医师在麻醉记录单记录
实施手术为:右卵巢切除术,所施手术与记录手术名
称不符,导致患者再次手术(腹腔镜探查术)。省级鉴
定认为:患者以急性阑尾炎实施手术.术中发现为异
位妊娠后,做相应手术处理。后经腹腔镜探查提出右
侧卵巢并未因手术改变而切除。子宫右侧部分宫角及
右侧输卵管切除手术也没有给患者造成功能障碍和
[作者简介]褚彦诚,男,43岁,学士学位,副主任医师,现任宁夏煤炭总医院质量控制办公室主任。从事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纠纷等工
作,主持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日常工作。tel:+86—952—2013270-212
· l76 ·
人身损害,故不构成医疗事故。本次医疗纠纷是由于
麻醉记录单书写者误写手术术式而引起,给病人造成
精神负担,致使再次检查发生。医院应吸取教训,加强
病历书写管理。
患者不同意,又提出司法鉴定,某司法鉴定中心
分析认为:1.基于病历记录不能排除经治医院手术不
及时,妇产科会诊不及时,存在不足。2.有手术适应
证,符合产科处理原则。3.麻醉记录与手术记录、病程
记录等病历记载的手术名称不一致,存在不足。此后
患者的腹腔镜探查术是创伤性手术,不排除经治医院
的上述不足与被审查人行腹腔镜探查之间有一定因
果关系。
法院判决
鉴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为本例不构成医疗事
故,故医院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认为没有赔偿理
由,不同意赔偿。为此患者诉至法院,法院在调解过程
中被告医院表示:腹腔镜探查术医疗费用和2o01年7
月ll 13——20o1年l1月19日4个月间患者精神损
失费可以考虑,但患方不同意,双方分歧较大,最终调
解失败。2004年6月3日,一审
【中图分类号】r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5)03—0175—03
案例资料
赵某某,女,36岁,已婚。于2000年l1月9日因
持续性腹痛3天入某医院外科。入院诊断:急性阑尾
炎。l1月10日凌晨3时许,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并履
行签字手续后,在硬膜外麻醉下行剖腹探查术。术中
见腹腔积血,疑为妇产科疾病,遂请该院妇产科会诊,
妇产科医师行腹腔探查,见子宫右宫角及输卵管间质
处破裂,肉眼可见绒毛,有活动性出血,诊断:右侧宫
角妊娠。行右侧部分宫角及右侧输卵管切除术。术后
病检为:妊娠并慢性输卵管炎。住院8天.于l1月17
日出院。
鉴定情况
2001年7月6日、7月l1日,患者两次行b超检
查,超声所见:“双侧附件区未见异常,右侧卵巢未显
示,左侧卵巢可显示。”超声提示:“宫颈囊肿。”患者查
阅病历资料时又发现,在麻醉记录单中.实施手术栏
内记载:“剖腹探查+右卵巢切除术。”据此,患者怀疑
术中右侧卵巢被切除,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右
侧卵巢是否存在”鉴定申请。经患者同意于2001年l1
月6日以“(1)右侧卵巢缺如?(2)右附件炎;(3)右卵
巢囊肿;(4)盆腔炎性包块”入院,l1月15日行“腹腔
镜探查术”,住院13天,出院诊断为:(1)右卵巢粘连
包裹;(2)左卵泡破裂;(3)上感。证实右侧卵巢并未切
除。
后来患者又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市、省两
级医学会鉴定均不构成医疗事故,市级鉴定认为:(1)
该患者为育龄期妇女,继发不孕,以急性腹痛就诊.未
进行必要的相关辅助检查(b超、hcg、腹穿等),并轻
信患者述男方有不孕病史,单纯诊断阑尾炎.虽未延
误治疗,但造成错诊。(2)麻醉医师在麻醉记录单记录
实施手术为:右卵巢切除术,所施手术与记录手术名
称不符,导致患者再次手术(腹腔镜探查术)。省级鉴
定认为:患者以急性阑尾炎实施手术.术中发现为异
位妊娠后,做相应手术处理。后经腹腔镜探查提出右
侧卵巢并未因手术改变而切除。子宫右侧部分宫角及
右侧输卵管切除手术也没有给患者造成功能障碍和
[作者简介]褚彦诚,男,43岁,学士学位,副主任医师,现任宁夏煤炭总医院质量控制办公室主任。从事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纠纷等工
作,主持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日常工作。tel:+86—952—2013270-212
· l76 ·
人身损害,故不构成医疗事故。本次医疗纠纷是由于
麻醉记录单书写者误写手术术式而引起,给病人造成
精神负担,致使再次检查发生。医院应吸取教训,加强
病历书写管理。
患者不同意,又提出司法鉴定,某司法鉴定中心
分析认为:1.基于病历记录不能排除经治医院手术不
及时,妇产科会诊不及时,存在不足。2.有手术适应
证,符合产科处理原则。3.麻醉记录与手术记录、病程
记录等病历记载的手术名称不一致,存在不足。此后
患者的腹腔镜探查术是创伤性手术,不排除经治医院
的上述不足与被审查人行腹腔镜探查之间有一定因
果关系。
法院判决
鉴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为本例不构成医疗事
故,故医院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认为没有赔偿理
由,不同意赔偿。为此患者诉至法院,法院在调解过程
中被告医院表示:腹腔镜探查术医疗费用和2o01年7
月ll 13——20o1年l1月19日4个月间患者精神损
失费可以考虑,但患方不同意,双方分歧较大,最终调
解失败。2004年6月3日,一审
病历书写缺陷增加患者检查负担赔偿1例
点击下载
上一篇:踝关节骨折术引发的1例医疗纠纷分析下一篇:基层医疗机构护患纠纷25例分析
本文2009-03-28 09:13:48发表“医学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14450.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 乡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02-19).docx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