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文秘网站的龙头__大秘书网__规章制度:www.damishu.cn/article/gwcl/gzzd/index.html]
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县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全民创业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字[2006]9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县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划分的中小规模的企业。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营私舞弊、优亲厚友,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二章 资金来源、支持对象、重点及方式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来源:县政府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资金。
第六条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在青龙满族自治县境内(包括青龙园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
第七条 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是第二、三产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劳动就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和环保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金、铁、石等资源性开采、一般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不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体支持以下项目:
(一) 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环保要求的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环保等项目;
(三)能有效增加财政税收、有利于增加就业创业的项目以及新增就业人数多的新上项目;
(四)创业辅导、培训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取补助或贴息两种,主要以贴息为主。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采取补助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采取贴息方式。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采用补助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两种方式申请。
第九
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本文2007-11-29 22:01:0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96837.html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 乡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