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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干线公路交通指路标志设置的研究(上)

栏目:城建环卫发布:2007-07-18浏览:2582下载214次收藏
摘  要:本文对我省公路交通指路标志的设置做了基本阐述和实用分析,研究提出了一般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指路标志设置的总体原则、规范和完善指路标志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干线公路;指路标志;设置;研究     一、引言
    “十五”以来,浙江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猛,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为三级公路网络已经基本形成,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级公路网建设将进一步完善,整体技术水平(等级)也将不断提升,对路网整体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路标志标线作为向驾驶员、行人传递特定信号,管理和规范交通参与者行为的重要交通工程设施,尤其是作为其中的重要设施之一——指路标志,将越来越显示其重要的作用。
    自1986年《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86)发布以来,浙江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本按照国标86要求规范实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99)(简称99国标)颁布后,我省公路已经按照国标99实施和修正。随着高速公路网的建设,国、省道网的调整,各级路网交叉变化多,部分干线公路上交通标志标线经常会出现不能适应公路交通参与者要求的问题,比如新建、改建部分与原有公路缺乏统一规划,版面设计不够规范;有些标志内容不尽合理,指路体系缺乏层次及连续性;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衔接诱导体系不够完善等。因此在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和国、省道网调整中,结合干线公路指路标志设置的基本状况,迫切需要进行对交通指路标志科学、合理地规划和设置的研究,在执行99国标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以进一步规范公路的管理与维护,提高公路服务水平。     二、干线公路交通标志现状与分析
    (一) 干线公路网现状
    到2005年末,全省公路总里程为48600公里,其中国道(含国道主干线)2831公里,省道(包括省道主干线)5890公里,县道23097公里,乡道15873公里,专用道909公里。高速公路1866公里,一级公路2956公里,二级公路6569公里,三级公路7067公里,四级公路27710公里,等外公路2432公里。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为三级公路网络已经基本形成,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表2.1   全省2005年末等级公路到达情况     单位:公里

项目

公路

总里程

等级公路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合计

占总里程百分比

国道

2831.4

1083.6

948.2

760.5

27.2

11.9

2831.4

100.00

省道

5889.9

779.8

964.3

2358.7

891.3

839.9

5834.0

99.05

县道

23096.7

 

1010.4

3088.9

4747.0

13408.8

22255.1

96.36

乡道

15872.8

 

8.1

337.4

1353.7

12865.7

14564.9

91.76

专用道

908.8

2.6

24.5

23.8

48.1

583.2

682.1

75.06

合 计

48599.5

1866.1

2955.4

6569.2

7067.2

27709.5

46167.5

95.00

    (二) 干线公路交通标志设置现状
    到2005年末,全省各等级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总体状况如下表。
    表2.2  各等级公路交通标志设置状况(符合99国标)

道路行

政等级

里程

km

警告

禁令

指示

指路

旅游

其他

合计

高速公路

1558

519

1887

2726

7056

213

735

13136

国道

1831

7899

7950

6696

10014

555

1524

35009

省道

5285

27940

18769

12988

20278

1222

2604

84172

    注:国道、省道指一般干线公路,不包括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包括杭州机场路及部分地市的高速公路连接线;省内某些正在改造的道路未予以统计。
    统计数据显示,各地市国、省道除了部分正在改造路段外,标志标线设置总体上已比较完善,但相当部分县乡道路还没有或系统地设置基本的标志标线。
    (三)干线公路交通指路标志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情况总体良好,绝大部分按照国标gb5768-99实施,并基本符合国标要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①除高速公路外,各级道路缺乏统一规范化系统规划和设计,特别是在不同等级道路的连接处,导致指路系统不够层次性、完整性;②指路标志信息要素的合理分类和正确选用标准不一,随意性大,导致指路标志信息过载或不足;③由于对99国标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因此造成一些公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形式多样,不尽统一;④农村公路尚未形成在国标指导下的系统完善的指路标志设置体系。
    三、干线公路交通指路标志设置
    (一)指路标志构成要素及特征信息要素
    1. 构成要素
    指路标志是用来向道路使用者提供沿途途径的地名、方向和距离;或与之相交道路、著名地点、服务区等,保证道路使用者能够快速、畅通、准确地到达目的地,是正确引导交通的信息载体,是保证道路交通畅通的安全设施。
    指路标志由载体材料、颜色、形状、图案、文字等要素构成,基于国家标准对构成要素的要求与强制程度,本文将指路标志的构成要素分为强制性要素与调整性要素。其中,强制性要素是要求严格执行的要素,指路标志的强制性要素为颜色、形状和图形符号,具体规定参见99国标。指路标志调整性要素主要为地点、方向、里程、英文或其他文字、汉字高度等, 99国标关于一般道路仅原则性地规定了上述要素的应用方法,推荐了几种标志的版面排列与标注方式,但是没有考虑道路状况、道路行政等级以及不同地区地名表达特性等因素,在实际应用中受多种主客观因素和条件限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容易产生一定的差异。
    2. 特征信息要素
    指路标志特征信息应具有提示性、简明性、完整性、配套性、连贯性、便捷性、可见性等特点;支线信息要素包括线路名称编号、特征地名、特征地物等,目标信息要素限定在城市、集镇甚至村庄,应具有层次性。
    不同行政等级的道路,具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和服务水平,国省干线公路主要服务于省、市、县和部分中心集镇之间的短直交通,而大部分集镇和乡村依靠县乡支线连接渗透。为了实现国省道干线与县乡道路功能的层次性,作为交通引导措施的指路标志,也应当协调层次,而指路标志的层次性是靠信息要素的层次性保证,将线路编号、特殊地物、特征地名以及所有目标地名要素分层次分级表示(见下表)。
    表3.1  指路标志信息要素分级要素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三级要素

地区城市、国道编号、高速公路名称、特殊地物

省内或临近省份的县市、省道编号、中心集镇

省内一般集镇与著名村庄、旅游点

    根据不同道路行政等级、道路服务的行政区域特点,分级选择信息要素,由近至远分层次标识。地点方向是指路标志中的必要信息,其他是辅助信息,为了尽可能提供丰富而正确的地点方向,通常在某一方向上宜标注二个要素地名,二个要素地名应有层次相差,如果仅标注一个地名时,优先选择较高一级要素地名。
    表3.2  各级道路信息要素分级

道路级别

主线方向

支线方向

国道

省道

县乡道

国道

一级、二级

 

(一级)、二级

二级、三级

省道

一级、二级

一级、(二级)

(一级)、二级

三级

县乡道

二级、三级

(一级)、二级

(二级)、三级

三级

    另外,行政等级低的公路上设置指路标志时,在通往行政等级高的公路方向中,应当设置相应的公路编号。
    (二)一般干线公路指路标志设置
    1. 指路标志版面设计
    指路标志尺寸应当根据公路计算行车速度和版面字数多少确定,指路标志标注文字的字体、字高和字宽等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
    指路标志版面内地点信息排版应当按照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分别设置由近及远的地点信息。同一指路标志版面对不同指路方向的地点信息应当界限分明,不得产生方向误导。
    国省道公路、旅游公路和二级以上县道公路交通指路标志版面内容应当由中英文对照组成。同一技术等级公路上的所有同类标志应当采用同一标准。
     2. 道路编号标志
    道路编号作为交通信息交流的重要因素,有明确的定义和标注,他们在指路标志中作为支点信息要素,起到连接与枢纽作用。
    目前99国标的做法是在道路沿线设置线路编号标志,在里程碑上设置线路编号,而里程碑上线路编号字高较小,无反光,视认效果差。从我省调研结果来看,较少单独设置线路编号标志,只是与部分指路标志组合在同一版面。
    我省干线公路网规模和布局已经基本形成,线路编号也已基本确定,应在标志上完整的设置线路编号,并在交通信息交流中强化应用线路编号。为了让道路使用者尽快熟悉和能够利用线路编号,建议将里程碑上的线路编号的文字高度适当放大,并增加反光效果。同时,可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将干线主线和干线支线的线路编号设在交叉图案的线条上,或者只在支线条上设置线路编号,把主线的线路编号单独设置在标志的上方,以避免标志版面信息集中。
    3. 一般干线公路交叉口的指路标志
    我省一般国省干线道路纵横分布75条(其中国道6条),干线之间的交叉节点约1000多个,基本上是平面交叉形式,但随着公路等级的不断提高,以互通形式交叉的节点已不断增加。从调研情况看,国道之间的交叉主要是国道并线或分离(t型交叉),或在城镇内与城市道路连接,没有严格意义的十字交叉;省道与国道、省道之间的交叉,有十字、y、t型交叉,而且大部分交叉口中心设置环岛。从干线公路网络管理角度讲,为了做到标志规范、信息畅通,有必要对国省干线千余个交叉路口指路标志的版面规格、特征地名选择、版面排列方式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1)一般规则
    普通国省道交叉口(包括国道与国道、国道与省道、省道与省道及国省道与农村道路交叉口)指路标志原则上按gb5768-1999交叉路口应设置预告标志和交叉口指路标志的规定设置。杭州市一般国省道都已按规定设置交叉口指路标志,如s304往临平方向与县道、国道交叉口指路标志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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