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计算机、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栏目:规章制度发布:2007-06-11浏览:2334下载148次收藏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xx系统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的管理,确保全市工商系统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市xx系统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以确保安全使用计算机及网络。

第三条 各级信息中心承担本局计算机及网络的安装、调试、用户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拟定与落实,保障全局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 单位数据中心机房设立恒温恒湿装置、防火、防水、防盗、防雷击、防尘系统、8小时以上不间断电源系统、出入登记系统;非网管人员和维修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数据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在数据中心机房内饮食、吸烟。

第五条 所有计算机必须设定静态ip地址;所有计算机的netbios名必须按科室名-使用者名(拼音字母缩写,如有重名可在后加1、2等序号)命名;所有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设立60天或以上的上网日志,不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设有邮件服务器的单位必须安装反垃圾邮件系统;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防病毒、防火墙软件;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安装任何非工作软件在单位计算机中;工作计算机附近不得堆放任何液体物品及食品。

第六条 计算机网络安装网络防病毒软件、防火墙、网络管理软件;网站必须安装公安局认可的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软件;信息中心必须专人定时做好各种安全系统及操作系统的安全更新。

第七条 xx信息网(下称内联网)供xx系统内部使用,对国际、国内发布信息,运行时内联网和红盾网互相物理隔离。

第八条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文件信息“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是秘密等级以上的文件,不得在内联网和上发布;凡上网信息必须经过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xx机关规定不能对外公开的资料不得在信息网上发布;需计算机处理的密件由专人在专室、专用单机上进行。

第九条 任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计算机、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