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加强农村价格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___市物价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崭新概念,它确立了中国农村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大方向、大格调,回答了如何在新形势下解决社会主义的“三农”问题,提出了中国农民走出贫困迈向富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也为物价部门提出了新课题,对物价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价格工作进乡入村,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将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结合我市实际,浅析如下:
一、农村价格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各级价格部门围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目标,在加强农村价格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通过清理、整顿和规范各种涉农收费,一大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被取消,一些过高的收费标准被降低,一部分涉农违价案件被查处,初步遏制了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但由于种种因素,农村价格管理工作还存在着执法力度不够大、发现问题不及时、查处案件不彻底、当事人处罚不坚决等问题,造成部分县区农村违价物价局加强农村价格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思考案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由此可见,农村价格管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当前,更是摆在我们价格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重要的课题。从当前存在的问题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一)价格监管力量薄弱,在农村的监督覆盖面不够。
随着党的农村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民对国家的税费政策、价格政策越来越了解,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对处理违规收费、擅自提价的诉求日益频繁。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生产经营活动越来越活跃,由此产生的价格矛盾也日益增多。日益频繁的价格矛盾和诉求,需要有人及时调解、处理。从近几年来的实际情况来看,价格主管部门作为整治涉农乱收费和农村市场价格监管的主力军,相对薄弱的监管力量与所负担繁重任务极不相称。价格监管机构只设置到了县一级的人民政府,且几轮机构改革下来,有的机构降格成为二级局,有的机构编制大量缩减,例如:和县价格监督人员只有3人,很显然,这样的监管力量要担负广大农村的价费监管是力不从心的。同时由于执法手段偏软,措施不硬和执法环境不佳,对违法收费单位处罚很难到位。突出表现为:一是很难真正做到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经济制裁力度小,只退还不罚款,收小头留大头,甚至因为收费单位边收边支无钱可退,无款可缴而不得不免予处罚,导致了涉农违价行为很难真正受到应有的处罚和制裁。
(二)农民价格诉求较多,反映价费问题较为集中和突出。
目前,农民反映较多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资价格近年来上涨过多,抵减了部分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收益。由于2004年粮食价格上涨,一方面影响粮食种子价格成本提高,另一方面引起化肥、农药产生比价效用而上涨。尽管我市物价部门加强了管理力度,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致使部分地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突破规定的最高限价,呈季节性大幅上涨状况,价格监管在农资市场中仍显乏力。据调查,2005年化肥价格普遍上涨一到二成,氮肥、钾肥、复合肥5月份价格上涨最高,8月份次之,分别比2004年同期上涨53.3%、21.8%、24.4%,而2005年棉花、油菜市场收购价格却低于2004年,对此,农民强烈不满。据调查,因农资价格上涨而抵消的国家取消农业税、补贴等收益每亩达50元以上。
2、农村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过高,农民看病没保障。农村医疗价格自律和农民的维权意识弱化,价格部门对农村医疗服务的监管也显得相对薄弱。从全国情况看,原来的大多数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走向解体,新的合作医疗多数还未建立,农民看病基本上是自费,病人到医院动辄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农民医药费用支出增长大大快于农民收入增长,超过了农民承受能力,导致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严重不足。“小病撑,大病抗,重病等着见阎王”、“救护车一响,家里一头猪白养”,是农民对当前农村健康保障体系的通俗描述。据调查,农村中因病致(返)贫的农民占贫困户的10%-20%,有的甚至高达30%以上。全市除含山县作为全省新型医疗合作试点县外,其余县区还没有建成初级医疗保障体系,离全面小康所要求的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3、农村教育收费问题突出,屡查屡犯,收效甚微。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金额约占涉农乱收费总额的一半,农村中小学收费和子女就读大中院校成为农民负担加重的主要因素。突出表现在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到位,一些学校因为前几年的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达标和财政投入有限造成的学校债务,因而违反规定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杂费,或在“一费制”以外采取“捆绑”收费或强制、变相强制等方式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或向学生强制订购书刊杂志。虽然我市各级物价部门仅2005年就查处清退教育乱收费达248万元,但据了解,举报和反映的还只是少数,多数人怕孩子受影响,敢怒不敢言,客观上助长了教育乱收费的不正之风,导致屡查屡犯现象。除此之外,异地就读高等学校的子女教育费用更是让农民负担不起,学杂费年年攀升,考试费、资料费,名目繁多,老百姓叫苦不迭。动辄几千上万的学费让很多优秀的农民子女只能含泪辍学,农民说:如今是不读书不行,读书又负担不起。
4、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性水电价格缺乏透明度。
建设新农村,必然要求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从我市农村总体情况看,基础投入不足、科技含量低、自然灾害抵御能力差仍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一个突出问题。农村的水库、塘堰、河堤、道路等农业生产设施建设既没有资金来源而缺乏稳定的投入机制,也没有政策扶持和部门监管,农业抗旱防涝能力逐年降低,基本还处在“靠天收”的状态。据了解,部分县区乡镇还没有进行建设规划,农户住宅位置沿袭历史,随处而建,比较凌乱,且农户住宅中85%是普通砖瓦房,15%是年久的土坯房,安全系数不高。同时农户基本没有环保意识,随意堆放农作物副产品、肥料等,街巷卫生秩序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群众怨声载道,村干部无所适从。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农村外有硬压路面配套的农户不到50%,仍有少数乡镇和行政村和大量的自然村不通公路。
一些农村乡村生产用电没有表计,电费分摊不合理致使电价昂贵,农民用不起电。农村用水还是层层摊派,收水费养人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此外,村级债务危机已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最大阻力,这一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大多是农民个人,农业税取消以后,乡村组织失去了偿债资金来源,因此经常性引发矛盾。农民普遍要求财政加大向“三农”倾斜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也呼吁价格主管部门把农民增收和减负两个层面的工作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点和切入点。
(三)农村价格信息不对称,农民价格维权意识和价格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
农村价格监测队伍相对比较薄弱,有的县区至今没有建立起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致使农村价格管理只靠县市物价局唱“独角戏”、跳“独脚舞”搞“单打”,价格执法处在被动局面;有的县市虽然建起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在部分乡镇建立了价格监督站,在村聘请了义务价格监督员,但是,存在待遇没落实,积极性难调动;或者职责不明确,工作难开展;或者队伍不培训,作用难发挥等问题,不少县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形同虚设,导致农民的价格举报找人受理难,价格矛盾找人调解难,价格信息找人咨询难“三难”现象。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与当前农村价格工作形势很不相适应。农村价格政策的宣传、农村市场价格和涉农收费的管理,农民对市场价格信息的获取,一直是价格工作薄弱环节。
(四)农村价格服务工作缺位,对农民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价格预期引导。
当前,广大农民在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粮食价格政策的激活下,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调动起来了,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愿望非常迫切。从目前情况看,基层物价局工作指导上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虽然在全面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大力推广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加大涉农收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起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搞好价格服务、帮助农民增收方面还存在缺位的现象,突出表现在原来工作中坚持比较好的农产品成本调查时做时停,农业生产价格信息发布时断时续,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制度时有时无,尤其在运用价格杠杆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增收,搞好价格信息服务引导农民调整种养结构增收,搞好农本调查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益增收上,创新不够,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
二、主要原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全面的目标,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农村价格工作也必须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农民拥护,扎实稳步地推向前进。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加强农村价格管理提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甚至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乡镇领导认为,价格管理是计划经济的手段,现在是市场经济,一切价格由市场形成,市场调节,管理都是多此一举,何须加强;有的、领导对价格管理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价格管理在农村无所作为、无足轻重、可有可无,因而在行动上对乡镇价格监督站建设重视不够,致使人员难配备、经费难保障、时间难保证、工作难开展的问题在一些乡镇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县区物价局对农村价格管理也存在一些错误思想,有的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县区物价局人少事多,而农村地域广阔,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对农村价格管理只能满足于有举报就受理,有案件就检查,有价格违规行为就处理,一旦真正把价格管理工作延伸到农村,只怕人手应付不过来,工作开展不起来;有的存在得不偿失的思想,认为加强农村价格管理,花钱多,花精力多,花时间多,收益少,见效难,是得不偿失的事情,因而在行动上自觉不自觉地放松对农村的价格管理。
二是工作机制未健全。近年来上级物价部门对加强农村价格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探索,出台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文件,推出了一些很有新意的工作,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布置任务、轻督促落实的现象,对基层指导较少,督查不够,致使一些加强农村价格管理的工作措施在有的县市难以得到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三是信息渠道欠通畅。由于居住分散、信息不畅,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作为弱势群体的广大农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观念不强,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尚未真正树立起价格维权意识。通过调查了解,一些部门在向农民收费时,利用农民信息滞后、办事求快的心理,对收什么钱、有没有依据也不管,只要快点把事办成就行的特点乱收费。有的收费甚至连一张白条也不给农民就把钱收走。正因为农民基本上对这些收费行为无力抵制,形成不了制约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2、公益事业无投入。为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但一些地方部门领导没有把依法收费和治理乱收费提高到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善党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来认识,也有一些部门和单位抱着只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不违法的错误观点,认为为老百姓办事就合情合理,对减轻农民负担、治理乱收费的部署和要求仅仅停留在转发文件和口头要求上,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突出表现为:前些年一些地方和单位不从本地、本单位的经济状况出发,超越自身经济实力,大力兴办发展各项公益事业,遗留问题较多,造成农民负担反弹和社会不稳定。
3、财力紧张难保障。一些地方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县乡财力困难,无力保证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达标等经费投入,随着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取消,村级公益事业管理的资金来源减少,财力物力的匮乏更加显现,而这些费用都要通过收费来寻找出路。当前的实际情况是,越是经济落后的地方,越是财政困难的县乡,乱收费问题就越突出。
三、加强农村价格管理的思路
只有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使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归根结底是农民增收问题。作为涉农价费监管的职能部门,必须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农民增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顺应农村形势,适应农民需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农村价格管理,既要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又要解决工作机制上的问题。实际工作中,首先要
物价局加强农村价格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本文2007-01-05 00:00:00发表“调查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77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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