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保护农民工权益问题的思考
农民工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市煤炭、造纸、耐材、建材等行业发展迅速,吸引了大批外来农民到我市就业、创业和发展。目前在我市务工就业的外来人员已达8万人,加上本地就业的农民,我市的农民工超过14万人。这些人员大多来自农村,多数在煤矿、建材、耐材、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和其他脏、累、苦、险等工种岗位工作,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促进我市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犯,尤其是一些私营企业主,只重经济效益,不重视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因此,如何保护好农民工的权益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关系不规范。2005年上半年人事劳动局对全市的砖瓦窑厂、石灰石料厂、小煤矿的用工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共检查了376家用工单位(其中砖厂64家,石灰石料厂127家,小煤矿185家),这些单位共使用农民工15172人(其中砖厂1996人,石灰石料厂1924人,小煤矿11252人)。检查中发现,有144家单位没有或未完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砖厂29家涉及农民工759人,石灰石料厂45家涉及农民工1222人,小煤矿78家涉及农民工5139人),无证经营63家(其中砖厂54家,石灰石料厂9家)。检查中发现,目前我市的用工秩序比较混乱,大部分砖厂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用工资格;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存在着许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如一些从事建筑、采矿等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私下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找文章到大秘书-/www.damishu.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二)部分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加班不给或少给加班工资。多数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一些私营企业,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有的高达1
关于如何保护农民工权益问题的思考
本文2006-11-11 22:32: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73419.html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