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首问负责制度
区财政局首问负责制度
为了提高我局的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水平,树立财政管理和财政干部队伍新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壹、当事人到财政局办理有关事务,在该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第一位接待当事人来电询问或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人。
贰、首问人对前来办事或咨询有关事项的人员,应做到热情接待,用语文明,详细了解当事人的来意及询问内容,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首问人对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事务,应耐心、详细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具体部门及所处位置。
叁、首问人对属于自身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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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6-09-14 11:43:0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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