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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在全县科级领导研修班上的发言

栏目:总结讲话发布:2006-03-10浏览:2597下载133次收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在全县科级领导研修班上的发言
如何提高农村法治化程度、建设xx和谐社会的问题。
    我们每个人头上都高悬着两把剑,一把是柔性的,叫道德;另一把是刚性的,叫法律。正是这两把剑保证了我们生活的秩序化和社会公平。在实际生活中,两把剑的力量是不同的,法律的力量显得更为强大。因此我认为,加强法律文化建设,提高农村法治化程度,是建设和谐和美新xx的基础。
    我县经过多年的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农村地区的法治水平正在明显提升。但在一些地方,法律文化的建设相对本文来源自大秘书网www.damishu.com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 是长期人治历史形成了人们不愿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心理和行为习惯。历史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人治阶段,法律制度形成阶段,依法治理阶段。受传统影响,农民重人治而轻法治,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寻求“私了”或行政解决的途径,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事务时,丢弃法治原则,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法律的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是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律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局部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的贫乏苍白。在一些地方,文化设施极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赌风盛行,迷信成风,青少年精神空虚违法甚而走上犯罪之途。有的地方恶者横行、弱者受欺,治安状况使农民缺少生活安全感。
三是少数乡镇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乡镇区域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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